2019年上海市會計繼續教育報名學習已經開始了, 學員們已經可以進行會計繼續教育的學習了, 針對學員提出上海會計繼續教育如何抵免這個問題,小編整理如下內容供各位考生參考:
根據上海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滬財發[2018]8號)規定:具體繼續教育抵免內容如下:
(一)參加主管財政部門公布的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且通過測試考核的,根據繼續教育內容折算為90學分或相應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所屬年度;
(二)參加財政部、市財政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年度;
(三)參加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且通過測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年度;
(四)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資產評估師考試、稅務師考試等,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考試管理機構確定的考試時間為準;
(五)參加財政部、市財政局組織并認可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參加會議結束時間所在年度為準;
(六)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學校出具的成績單時間為準;取得學歷或學位當年沒有成績單的,以學歷或學位證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七)獨立承擔本市財政部門或市、區會計學會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課題結題日期為準;
(八)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獨立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論文發表時間為準;
(九)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
(十)參加由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上海市資產評估協會、上海市注冊稅務師協會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相關協會確認的年度為準;
(十一)作為評委參加本市會計系列高級職稱、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評審工作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工作開展的所屬年度;
(十二)參加市人社局認可并確認的公需科目培訓,折算為相應年度的公需科目3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市人社局認可并確認的年度。
其中規定中第十八指出,除第十七條辦法的學分標準外,其他繼續教育形式的學分認和計量標準由市財政局在每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方案中明確。
以上就是關于上海市繼續教育抵免學分的相關內容,具體有關學分抵免事宜,學員應依照本年當地的政策進行學習,學員如需了解更多會計繼續教育學分要求等相關請登錄東奧會計繼續教育官網進行查詢。
說明:因繼教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上海市會計繼續教育抵免等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學員以當地會計管理部門的官方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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