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接受會計繼續教育的學員,還是奮戰在工作一線的打工者,“獎金”這個詞匯,無疑看上去是最令人興奮的。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每一個獎項不僅僅是榮譽,更能緩解生活壓力。但是獲得獎金后,個人所得稅還是沒辦法逃避的。那么如果非居民個人一個月內取得數月獎金,應該如何計稅呢?
想要知道非居民個人一個月內取得數月獎金應該如何計稅,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非居民個人。
非居民個人是居民個人的對立概念,按照官方的解釋,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
由此可以知道非居民個人其實就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
在了解相關概念后,就可以對一個月內取得數月獎金的非居民個人征收稅費了,具體方式如下:
非居民個人一個月內取得數月獎金,單獨計算當月收入額,不與當月其他工資薪金合并,按6個月分攤計稅,不減除費用,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在一個公歷年度內,對每一個非居民個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適用一次。
計算公式為:當月數月獎金應納稅額=[(數月獎金收入額÷6)×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6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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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需要提醒大家,已經完成會計繼續教育報名的學員,還望抓緊時間學習,這樣才能早日獲取更多的知識,工作起來才能得心應手。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