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多數會計繼續學員們都聽過這么一句臺詞:“楊白勞,你想好了沒有,如果沒錢就拿喜兒抵債?!边@句話是《白毛女》中黃世仁威脅楊白勞時說的。其實現如今類似的情形也在上演,只不過不會像戲劇中那么慘無人道,沒錢需要拿人抵債。經濟發展到了今天,償還債務的方式層出不窮,如果企業有外債,完全可以選擇以物抵債。
一、以物抵債的具體含義
以物低債是銀行在無法以貨幣資金收回貸款時,為降低信貸資產風險,而收回借款人相應實物資產以抵償債務的行為,但是其中具體法律和情況是有所差別的的。一般情況下,借款協議是不可以事先寫以物抵債條款的。至于后期無法償還債務,那么物品的價值是否能抵消債務,由合同雙方自行約定。
古語有云: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句話在古代是真理,放在現代也行得通。因為受著法律的約束,正常情況下,債務人是必須要償還債務的。雖然現如今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再允許“以人抵債”,但是把物品用來償還債務還是可以的。那么問題來了,以物抵債是否需要繳納稅款呢?
二、稅款應如何進行繳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征管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商業企業采取以物易物、以貨抵債、以物投資方式交易的,收貨單位可以憑以物易物、以貨抵債、以物投資書面合同以及與之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運輸費用普通發票,確定進項稅額,報經稅務征收機關批準予以抵扣。
簡單來說,此項規定把“以物抵債”的情況,當做“銷售”來處理,這就需要繳納增值稅了。
在實際中,企業選擇以物抵債的方式償還債務,不僅僅是由于無力償還,很多情況是企業想把一些不需要的固定資產變現。
一般來說,以物抵債是防范金融風險、保全信貸資產、維護合法權益的手段之一,但是需要及時完善政策來扶植,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另外提醒大家,會計繼續教育報名已經開始了,想了解更多知識,一定不要忘了學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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