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被取消后,會計人員的負擔不減反增。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中說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會計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取得90學分成為繼續教育的重中之重。作為會計人員,有哪些取得90學分的方式呢?
一、抵免形式
1、參加考試
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包括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和高級會計。其他相關會計考試包括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
2、參加會議
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3、學歷教育
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4、研究課題
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5、發表論文
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6、出版書籍
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7、其他形式
參加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稱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會同本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中央主管單位制定。
二、學分注意事項
1、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2、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3、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所屬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跨省級管轄范圍發生變化的,當年度繼續教育學分可合并計算。
4、學分管理采用的是登記制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未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繼續教育機構組織開展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不為其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繼續教育抵免形式。如需了解更多常見問題,可登錄東奧會計繼續教育網站進行查詢。
(本文來源:《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轉載須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