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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注冊會計師審計文 號:遼注師培函[2022]3號頒發日期:2022-03-01
地 區:遼寧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規范遼寧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管理,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培訓,現將《遼寧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和《遼寧省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培訓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1.遼寧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
2.遼寧省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培訓管理辦法
遼寧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2年3月1日
遼寧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遼寧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工作,不斷保持和提升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證書的遼寧地區注冊會計師。
第三條 注冊會計師作為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的責任主體,享有繼續教育的會員權利和履行繼續教育的會員義務。
繼續教育貫穿于注冊會計師執業生涯的始終,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接受繼續教育。
第二章 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實行統一管理,多途徑實施。
第五條 遼寧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負責全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具體包括:
(一) 制定本地區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二) 根據中注協注冊會計師年度繼續教育工作要點,編制并組織實施本地區年度繼續教育計劃。
(三) 組織本地區注冊會計師參加中注協舉辦及委托舉辦的各類培訓。
(四) 開展注冊會計師普及性、本地化、特色化培訓工作。
(五) 制定本地區事務所內部培訓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審核認定本地區事務所內部培訓資格,并報中注協備案。指導、監督、評價本地區事務所內部培訓工作。
(六) 通過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動態報備本地區培訓相關材料和數據,包括: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年度繼續教育計劃、具體實施情況、年度培訓總結等。
(七) 本地區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組織管理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 繼續教育的內容、形式與學時
第六條 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的內容應體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職業發展目標,所處的職業領域和發展階段的差異以及職業環境的變化,包括與保持和提升專業勝任能力相關的技術勝任能力、職業技能、職業價值觀、道德與態度以及實務經歷等。
第七條 繼續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產出法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八條 投入法的繼續教育形式是指注冊會計師參加面授培訓和網絡錄播培訓。
面授培訓指注冊會計師行業黨委、注冊會計師協會、事務所組織的面授培訓班(含在線直播培訓)、專業論壇、研討會等。
網絡錄播培訓是指注冊會計師協會、事務所建設或認可的網絡培訓平臺提供的培訓。
注冊會計師參加以上形式的繼續教育,至少45分鐘為一個學時,按照實際參加時間確認。
第九條 產出法認可的其他形式是指與執業相關的專業活動及成果。
認可的繼續教育形式按下列標準確認學時:
(一) 擔任中注協或地方注協舉辦或者委托培訓機構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授課人、專業論壇或研討會的演講人,按實際授課或演講時間的三倍折算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
(二) 參加行業標準、制度研究起草工作,每項可折算8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
(三) 參加行業執業質量檢查,每天可折算4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
(四) 擔任注冊會計師考試命題閱卷專家、行業高端人才選拔測試的命題專家和考官,每半天可折算4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
(五) 參與行業發展研究相關工作,每項可折算4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12個學時。
(六) 參與行業國際事務,擔任國際會計審計等專業組織委員、顧問等職務并參加相關會議,每半天可折算4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整理、研究行業國際事務相關材料,每次可折算2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10個學時。
(七) 參加行業信息化專項工作,每項可折算8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
(八) 參加中注協團體標準研究起草工作,相關標準通過技術審查并發布,每項可折算8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
(九) 公開出版相關專業著作、承擔相關課題研究,每項可折算12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在核心刊物公開發表專業論文,每篇可折算8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專業論文減半確認學時。
(十) 參加會計審計相關專業在職學位教育并取得學位的,當年可確認24個學時;參加其他專業在職學位教育并取得學位的,減半確認學時。
(十一) 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取得境外專業資格,當年可確認16個學時。
(十二) 在高校擔任校外導師且承擔會計、審計相關學科教學任務,任職期間每年可確認24個學時。
參加本條所列繼續教育的,應當填寫學時確認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省注協確認。同時申請多種形式的,可合并確認學時,每年最多確認24個學時。
第十條 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每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從1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注冊會計師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累計不得少于40個學時。本年度的繼續教育學時僅在當年有效。
有關職業道德的培訓,每個周期不得少于4個學時。
面授培訓,每個周期不少于16個學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面授培訓,經中注協批準可由網絡錄播培訓代替。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所在的省注協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可不參加當年度繼續教育培訓。
(一) 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二) 生育休產假的。
(三) 休病假半年以上的。
(四) 7月1日之后新注冊的。
第四章 繼續教育學時的確認與考核
第十二條 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實行考試、考核制度??荚?、考核不合格者,不計算繼續教育學時,同時將培訓結果通報所在事務所。
第十三條 注冊會計師有下列行為之一,取消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
(一) 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繼續教育學時。
(二) 由他人代替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三) 嚴重違反繼續教育有關培訓紀律和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注冊會計師應將繼續教育相關資料妥善保管三年,并在省注協檢查或抽查時予以提供。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遼寧省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培訓管理工作,不斷保持和提升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取得內部培訓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
第三條 遼寧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審核認定本省事務所內部培訓資格,并報中注協備案。指導、監督、評價本省事務所內部培訓工作,并進行抽查。
第二章 內部培訓的組織管理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實行統一管理,有內部培訓資格事務所負責實施。
第五條 事務所或事務所分所具備下列條件的,可在每年年初向省注協申請內部培訓資格:
(一) 至少50名注冊會計師。
(二) 具有健全的內部培訓制度和科學的培訓計劃。
(三) 設有專門從事培訓工作的職能部門和人員。
(四) 能夠提供符合培訓要求的師資、場地和設施。
第六條 具有內部培訓資格的事務所應當通過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動態報備培訓相關材料和數據,包括:本所繼續教育辦法、年度繼續教育計劃、具體實施情況、年度培訓總結等。
第七條 省注協在確認事務所內部培訓資格時,應當履行相應的審核程序和在行業內公示程序,并開展定期考核。
第八條 具有內部培訓資格的事務所開展的內部培訓,經省注協評估,認可其繼續教育學時。
第九條 中注協或省注協對內部培訓資格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事務所,取消其內部培訓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被取消內部培訓資格的事務所,當年開展的內部培訓不予確認學時。
第十條 分所注冊會計師接受總所統一培訓時,分所應當提前將總所內部培訓資格、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師資等相關材料報省注協審核。
第十一條 分所注冊會計師完成培訓后申請確認學時的,應當提交證明材料,報省注協確認學時。證明材料包括由總所所在地注協出具或者書面認可的培訓證明、參加培訓相關材料等。
第三章 繼續教育的內容、形式與學時
第十二條 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的內容應體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職業發展目標,所處的職業領域和發展階段的差異以及職業環境的變化,包括與保持和提升專業勝任能力相關的技術勝任能力、職業技能、職業價值觀、道德與態度以及實務經歷等。
第十三條 繼續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產出法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條 投入法的繼續教育形式是指注冊會計師參加面授培訓和網絡錄播培訓。
注冊會計師參加以上形式的繼續教育,至少45分鐘為一個學時,按照實際參加時間確認。
第十五條 產出法認可的其他形式是指與執業相關的專業活動及成果。
認可的繼續教育形式比照《遼寧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每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從1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注冊會計師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累計不得少于40個學時。本年度的繼續教育學時僅在當年有效。
有關職業道德的培訓,每個周期不得少于4個學時。
第十七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省注協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可不參加當年度繼續教育培訓。
(一) 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二) 生育休產假的。
(三) 休病假半年以上的。
(四) 7月1日之后新注冊的。
第四章 繼續教育學時的確認與考核
第十八條 省注協負責確認和登記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學時,并考核其完成情況。
第十九條 事務所應將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相關資料妥善保管三年,并在省注協檢查或抽查時予以提供。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