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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注冊會計師審計文 號:頒發日期:2021-12-09
地 區:甘肅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甘肅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會計工作業績考評的通知》(甘財會[2021]31號)要求,在全省會計事務所開展業績考評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業績考評條件與標準
(一)凡認真執行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在會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在社會上、行業內得到廣泛認同,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會計工作集體和個人,均可被推薦:
1、在本單位、本部門重大經濟事項預測、決策、控制、分析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及對策,為本單位、本部門制定發展戰略、加強經濟管理、健全內部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
2、在加強財務會計管理和制度建設方面有創新、有突破,取得顯著效果,或在市級以上(含市級)范圍內推廣應用的集體和個人;
3、長期工作在會計崗位第一線,愛崗敬業、任勞任怨,堅持原則、善于理財,并在認真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切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充分發揮會計職能作用等方面業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
4、在保護國家和公共財產,保護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合法利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國家財經紀律等方面事跡突出的集體和個人;
5、在會計理論研究、教書育人方面卓有建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為構建我國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發展會計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6、在辦理注冊會計師業務中執業謹慎、勤勉盡責,努力維護行業公眾利益和行業聲譽,并為行業改革與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7、在從事會計管理工作中勤勉盡責、甘于奉獻、敢于創新、頗有成效,為提升我省會計人員整體素質,改善我省會計人員知識能力結構,推進我省會計行業又好又快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8、除上述條件以外在會計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二)在會計行業中存在以下違法違規違紀情況的集體和個人,不予推薦:
1、因過錯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響的個人;
2、未按要求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個人;
3、因執業活動違法違紀受到行業懲戒、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集體和個人;
4、近三年來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行為的集體和個人。
二、 業績考評推薦程序
業績考評工作采取各會計師事務所申報、省注協推薦與省財政廳集中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從推薦名單中遴選出2021年度會計工作業績突出的2個集體和3名個人,省注協在“甘肅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公示后上報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在“甘肅省財政廳網站-甘肅會計”欄目公示,由省財政廳進行通報表揚。
各會計師事務所制定本所自我考查、考核辦法,嚴格組織會計工作業績自我考查、考評工作;認真篩選,廣泛聽取意見,確保推薦的會計工作集體和個人具有先進性、代表性和公認性。
三、申報材料要求
各會計師事務所務于2021年12月15日16:00前將相關文件及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報送省注協806室,并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申報材料須真實完整,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一)本所自我考查考評辦法。
(二)本所推薦文件或函,正文內容需包含候選集體和個人名單。
(三)本所的推薦公示。
(四)本所關于公示結果的公告、證明或函。
(五)被推薦優秀集體填寫《全省會計工作業績考評(集體)推薦表》(附件1)。
(六)被推薦優秀個人填寫《全省會計工作業績考評(個人)推薦表》(附件2)。
聯 系 人:劉歲存 張莉
聯系電話:0931-8899800
電子郵箱:873171620@qq.com
附件:
附件1: 全省會計工作業績考評(集體)推薦表
附件2: 全省會計工作業績考評(個人)推薦表
甘肅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