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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注冊會計師審計文 號:吉注協[2016]56號頒發日期:2016-12-23
地 區:吉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
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根據中注協《關于布置2016年度會計報表報送工作的通知》(會協[2016]60號)要求,為做好2016年度我省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會計報表報送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會計報表報送
(一)報送范圍和時間
1、凡在我省設立的事務所(包括外省在吉林省設立的分所)應按照規定向省注協報送2016年度事務所會計報表。省內事務所設立分所的,除上報合并會計報表外,還需報送本所和各分所的會計報表。
2、2016年事務所撤銷注銷應進行清算的,由原所法定代表人將截至清算日止的清算會計報表報送省注協,并按規定繳納團體會費,對不按要求報送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3、報送時間:
各事務所應在1月31日前完成信息系統網絡上報工作及會計報表審計工作。向省注協財務管理部報送紙制會計報表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送方式和內容
2016年度各事務所會計報表上報采取網絡上報和紙質報送兩種方式。
1、網絡上報:
(1)登錄系統方式。事務所可通過訪問http://cwbb.cicpa.org.cn選擇用戶類型,輸入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后進入系統。
(2)用戶登錄名。事務所登陸用戶名為“事務所證書編號_cw”,初始密碼是事務所證書編號(總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錄成功后須及時修改密碼。如有忘記新密碼或再次重新設置密碼,請與省注協財務管理部聯系協助修改密碼。
2、網絡上報和紙制報送會計報表內容
(1)事務所會計報表封面,其中:紙制會計報表封面項目應經本所主任會計師(合伙人)簽字并加蓋事務所公章;
(2)資產負債表;
(3)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4)業務收入表;
(5)主營業務成本表;
(6)管理費用表;
(7)事務所基本情況表;
(8)繳納各稅款情況表;
(9)會計報表附注;
(10)以紙制方式報送除(1)-(9)項外,還應同時提交下列3項資料:
A、經其他事務所審計后出具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報表附注);
B、2016年度1月至2017年1月事務所完稅證明復印件;
C、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三)編報有關要求
1、各事務所應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各事務所主任會計師(合伙人)要對本所會計報表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2、請各事務所按照省注協提供的規范格式指引編制會計報表附注,分類披露,條理清晰地反映事務所有關經濟事項。
3、事務所應按照《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財會函[2007]9號)規定提職業風險基金。
4、按照中注協規定,即:團體會員的年度業務收入信息應當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檢查,省注協將組織專人核對事務所各月完稅證明和年度納稅申報表的方式,檢查事務所業務收入信息是否真實完整。
5、根據《吉林省會計師事務所分類分級綜合評價辦法(試行)》規定,省注協將聘請檢查人員對業務收入300萬元以上、注冊會計師10人以上事務所的業務收入信息進行實地抽查,抽查時間另行通知。
6、對審計報告的有關要求:
(1)事務所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其他事務所審計,事務所之間不得互審。出具報告的事務所及簽字注冊會計師應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出具虛假報告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將提請懲戒委員會予以懲戒。
(2)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具體列報和披露:
A:往來款項明細(包括往來單位或個人名稱、內容、金額);
B:實收資本明細;
C:計提職業風險金比例及金額,如購買職業保險,應披露可抵扣金額。
二、關于2017年會費繳納
按中注協通知要求,會計師事務所上繳省注協2017年度會費,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一)技術支持。如有系統使用方面的問題,請咨詢久其公司技術服務人員,聯系人:賈福梅、張健彬,聯系電話:(010)88250338、88250337。
(二)會計報表咨詢。如有會計報表方面問題,請咨詢我會財務管理部, 聯系人:王晶,聯系電話:0431-88591823。
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