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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注冊會計師審計文 號:吉注協[2019]2號頒發日期:2019-01-09
地 區:吉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關于開展2018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會計師事務所信息發布工作的通知》(會協[2018]60號)和《關于開展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會協[2018]61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自行決定是否參加中注協2018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會計師事務所信息發布工作。
自愿參加的事務所,請及時填報和更新中注協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的相關信息,包括財務報表子系統、注冊管理子系統和業務監管子系統。在財務報表子系統填報2018年度業務收入數據時,請在“事務所報表封面”確認是否參加2018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會計師事務所信息發布工作(本身是分所的事務所不會彈出)。
二、各會計師事務所自行決定是否參加中注協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工作。自愿參加綜合評價的事務所,請填報本通知所附的Excel格式的綜合評價表。
(一)注意事項
1、使用Excel2007及以上版本,下載并打印綜合評價表電子表格。
2、填報前,請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3、為便于指標信息匯總,請勿自行修改設定的數據格式。
4、為減輕事務所的負擔,并保證數據的一致性,評價表中的部分指標數據信息將從中注協“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提取,不需事務所填報。相關信息以2018年12月31日為時間基準。請事務所及時填報和更新中注協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的財務報表子系統、注冊管理子系統和業務監管子系統相關信息。
5、設立分所的事務所,各指標信息填報范圍均為包括總、分所在內的合并信息。
6、各指標的填報信息,應當有證明其真實性的檔案資料或者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內應附相關原始憑證。
7、涉及相關部門指標時,應根據相關部門的證明填列。比如,社保繳納情況指標,應當根據社保部門開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填列。部分涉及分所情況的指標,沒有分所或本身就是分所的事務所不需要填報。
8、定量指標應區分不同情況選取不同原始憑據進行填列。
比如,收入、支出、捐贈、員工人數等定量指標,應當根據第三方開具的原始憑證填列。
9、定性指標,應區分不同情況根據不同原始材料進行填列。比如,制度建設相關指標,應當根據合伙人管理委員會(董事會)通過制度的決議和制度文本填列。
(二)填報要求
1、在后附的綜合評價電子表格中,綠色區域需要填列;紅色區域為從行業管理信息系統自動取數的指標(已鎖定);空白區域為非填列區域,填列后無效。
2、請正確填寫事務所名稱和事務所代碼,且必須與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一致。
3、所有涉及比例的指標,填列時無須填寫“%”,直接填入“0—100”間的數字即可,如,合伙人(股東)最大出資比例為“20%”,填入“20”。
4、報送前,請檢查綜合評價表各項指標及聯系人信息是否填列完整。
5、報送的綜合評價表,請將文件名按“事務所代碼+事務所名稱”方式編寫,如“11000001XX會計師事務所”。
6、對每一需要填列的項目,綜合評價電子表格中有具體填列要求。
三、時間安排
請各事務所于2018年2月28日前,填寫完成綜合評價表,并將電子版發送到省注協聯系人的電子郵箱,同時將紙制綜合評價表加蓋公章后郵寄或報送給省注協聯系人。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輝
地址:長春市北安路1080號
郵編:130051
聯系電話:(0431)88591820
電子郵箱:691020505@qq.com
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