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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在中國[遼寧]自由貿易區內對會計中介機構審批事項實施告知承諾制的通知

遼財會[2020]1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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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內部審計
文      號:遼財會[2020]128號
頒發日期:2020-05-29
地   區:遼寧
行   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時效性:有效

各市財政局,各會計師事務所:

按照《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9〕21號)要求,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我省將在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簡稱自貿區)內對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事項實施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現將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

省級財政部門在遼寧政務服務網公布《中國(遼寧)自貿區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告知書》(附件1),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申請人自愿選擇以告知承諾制方式取得許可,應簽署《中國(遼寧)自貿區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承諾書》(附件2)并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場作出準予許可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頒發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證書。

二、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各市財政部門應在指定媒體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申請人自愿選擇以告知承諾制方式取得許可的,應簽署承諾并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各市財政部門應當場作出準予許可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各市財政部門按事權穩步推進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告知承諾工作,及時完善辦事指南,制作本地區告知承諾書文本等并向社會公布。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工作已移交其他行政審批部門的,財政部門應當做好協調溝通,配合當地其他行政審批部門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1.承諾公示。財政部門(其他行政審批部門)應在門戶網站公示申請人提交的告知承諾書,接受社會監督。

2.重點監管。財政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會計師事務所和代理記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并根據處罰情況、其他部門線索和群眾舉報等進行重點監督和管理。

3.證后檢查。財政部門(其他行政審批部門)應加強對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執業許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和代理記賬機構監督,自審批決定后2個月內對其進行全覆蓋檢查。

4.誠信管理。財政部門應建立誠信檔案,向社會公開會計師事務所和代理記賬機構信用情況以及監管部門的處罰情況,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規范會計中介行為。

遼寧省財政廳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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