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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8-01-27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一、非無保留意見的類型(參見本準則第三條)
1.下表列示了注冊會計師對導致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的性質和這些事項對財務報表產生或可能產生影響的廣泛性作出的判斷,以及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對審計意見類型的影響。
導致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的性質 | 這些事項對財務報表產生或可能產生影響的廣泛性 | |
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 | 重大且具有廣泛性 | |
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 | 保留意見 | 否定意見 |
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 保留意見 | 無法表示意見 |
二、應當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情形
(一)重大錯報的性質(參見本準則第七條第(一)項)
2.《中 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501 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規定,為了形成審計意見,針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應當得出結論,確定是否已就此獲取合理保證。在得出結論時,注冊會計師需要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251 號——評價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錯報》的規定評價未更正錯報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251 號——評價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錯報》給出了錯報的定義,即錯報是指某一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與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應當列示的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之間存在的差異。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可能源于:
(1)選擇的會計政策的恰當性;
(2)對所選擇的會計政策的運用;
(3)財務報表披露的恰當性或充分性。
(二)選擇的會計政策的恰當性
4.在選擇的會計政策的恰當性方面,當出現下列情形時,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
(1)選擇的會計政策與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不一致;
(2)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注)沒有按照公允列報的方式反映交易和事項。
5.財務報告編制基礎通常對會計處理、披露和會計政策變更提出要求。如果被審計單位變更了重大會計政策,且沒有遵守這些要求,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
(三)對所選擇的會計政策的運用
6.在對所選擇的會計政策的運用方面,當出現下列情形時,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
(1)管理層沒有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要求一貫運用所選擇的會計政策,包括管理層未在不同會計期間或對相似的交易和事項一貫運用所選擇的會計政策(運用的一致性);
(2)不當運用所選擇的會計政策(如運用中的無意錯誤)。
(四)財務報表披露的恰當性或充分性
7.在財務報表披露的恰當性或充分性方面,當出現下列情形時,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
(1)財務報表沒有包括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要求的所有披露;
(2)財務報表的披露沒有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列報;
(3)財務報表沒有作出必要的披露以實現公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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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應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