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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財庫〔2024〕6號頒發日期:2024-02-09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做好2023年度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報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批轉財政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3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和《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的通知》(財庫〔2023〕21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報工作
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政府資產負債和收入費用,對于提升政府財政財務管理水平,防范財政風險,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按照“十四五”期間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2023年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和全國財政決算政府財務報告工作會有關要求,嚴格執行《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財庫〔2023〕23號)規定,扎實有序開展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報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協調。充分認識新時代新階段政府財務報告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統籌安排布置、編制、審核、報送等工作。加強財政國庫部門與資產、債務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與部門財務報告、財政總決算、國有資產報告、地方政府債務統計報告的數據銜接,確保同口徑數據一致。
(二)規范會計核算,夯實管理基礎。嚴格執行財政總會計制度,規范核算反映代表政府持有的相關企業的出資人權益、地方政府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督促部門單位嚴格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推動在建工程轉固,按規定開展資產負債清查,不斷完善基礎資料,認真做好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資產和應付工程款的入賬工作。
(三)注重數據分析,促進結果應用。做好歷年數據資料整理匯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推進數據共享共用。充分利用分析指標體系,找準數據分析切口,深入開展專題分析研究。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數據挖掘力度,探索分析指標合理區間,綜合評價本地區政府財務狀況和運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四)完善系統功能,強化技術支撐。嚴格按照《預算管理一體化規范(2.0版)》、《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技術標準V2.0》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規定,及時升級完善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模塊,增強數據統計匯總和分析功能,不斷提高編報效率。
二、進一步提升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質量
(一)嚴格規范編制范圍??h級以上財政部門應按規定編制本級和行政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縣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數據中應包含所轄鄉鎮政府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等情況。開發區(含園區,下同)應納入同級政府或設立該開發區地方政府的本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合并范圍,與預決算管理相銜接。
(二)扎實開展對賬抵銷。做好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涉及的政府內部交易事項對賬抵銷工作,適時組織開展部門與部門之間、財政與部門之間、不同級次政府財政之間對賬。正確運用抵銷規則,部門與部門之間交易事項金額高于抵銷閾值10萬元的,重點開展對賬抵銷;10萬元(含)以下且可確認一致的,原則上應抵盡抵,不受抵銷閾值限制。督促部門做好所屬單位之間交易事項的對賬抵銷,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對賬工作。
(三)切實增強審核效果。結合編制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系統審核規則,與人工審核有機結合,不斷優化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及時糾正審核發現的問題。積極配合政府財務報告審計,對于審計發現的國庫管理方面問題,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于其他方面問題,要協調督促部門單位及其他有關方面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加強管理。
(四)不斷強化隊伍建設。各地要選優配強政府財務報告編制人員力量,對本地區財政部門和部門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培訓,創新培訓方式,著力提高相關人員職業素養,打造專業化人才隊伍,注重保持干部隊伍穩定性和延續性。
三、按要求報送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各地應使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進行編報,加強數據報送管理,按時完成編報工作,并認真總結編制開展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及相關建議等。
(一)各地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將省本級和行政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電子數據,所轄市、縣本級和行政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電子數據,通過全國預算管理數據匯總系統確認并報送財政部;將編制工作總結電子版通過信源豆豆報送國庫司政府財務報告處。計劃單列市所在省財政廳報送財政部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電子數據應包含計劃單列市行政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數據。
(二)各地應于財政部集中審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以正式文件報送省本級和行政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工作總結的紙質版。
(三)計劃單列市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電子數據(含所轄區、縣數據),除按規定報送財政部外,應按所在省的要求報所在省財政廳。
(四)財政部將適時組織2023年度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集中審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編報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溝通。聯系電話:010-68552374 68552039。
財 政 部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