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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贛府發〔2021〕24號頒發日期:2021-11-10
地 區:江西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預算法定,堅持目標引領,堅持底線思維,更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預算管理制度的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更好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和描繪好新時代江西改革發展新畫卷提供堅實保障。
二、加強財政資源統籌管理
(一)規范財政收入管理。實事求是編制財政收入預算,合理測算確定收入預期目標。不得向下級政府和收入征管部門下達收入任務,嚴禁將財政收入規模、增長幅度納入考核評比,不搞收入進度排名。嚴格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嚴禁收取過頭稅費、違規設置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堅決清理涉企亂收費行為。依法依規及時足額征收應征的預算收入,如實反映財政收入情況,嚴禁虛收空轉。不得違法違規制定實施各種形式的歧視性稅費減免政策,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二)加強政府性資源統籌。將依托行政權力、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以及特許經營權拍賣收入等按規定全面納入預算,加大預算統籌力度。完善收費基金清單管理,將列入清單的收費基金按規定納入預算。加強政府性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銜接,按規定將應當由政府統籌使用的基金項目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相同領域資金逐步實行統籌安排。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逐步將符合條件的省級國有企業全部納入實施范圍,并從2022年起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
(三)強化部門和單位收入統籌。各部門、單位要依法依規將取得的各類收入全部納入部門或單位預算,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嚴禁將政府非稅收入與征收單位支出掛鉤。各部門應當加強所屬單位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非財政撥款收入管理,在部門和單位預算中如實反映非財政撥款收入情況。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收入管理,資產出租、處置等收入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健全實有賬戶資金常態化清理機制,對未按規定列入年初部門預算的單位資金,按規定繳回國庫。
(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完善結余結轉資金收回使用機制。除另有規定外,對結余資金以及連續結轉兩年以上資金,按規定收回財政統籌使用。上年結轉項目資金原則上于本年度6月30日前下達,除據實結算項目外,逾期未分配的,收回財政統籌使用。對預計當年難以支出或進度明顯滯后的預算資金,應按規定及時收回或調整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其他領域。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各地各部門進一步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五)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嚴格行政事業單位各類資產登記和核算,所有資本性支出應當形成資產并予以全程登記。新增資產配置要與資產存量掛鉤,依法依規編制資產配置相關支出預算。嚴格控制和執行資產配置標準,暫時沒有標準的要從嚴從緊安排。建立國有資產共享共用機制,推動長期低效運轉、閑置和超標準配置資產以及臨時配置資產在部門內部和跨部門調劑使用。能通過調劑或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決資產配置需求的,原則上不重新建設、購置、租用。有條件的部門和地區可以探索建立公物倉,并對不需使用且難以調劑的國有資產按規定進行處置。
三、規范預算支出管理
(六)加強重大決策部署財力保障。各級預算管理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預算安排的首要任務。圍繞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重要規劃、重點任務,強化財力保障機制,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集中力量辦大事。完善預算決策機制和程序,各級預算、決算草案提請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查批準前,應當按程序報本級黨委和政府審議;各部門預算草案應當報本部門黨組(黨委)審議。
(七)合理安排支出預算規模。堅持量入為出原則,強化零基預算理念運用,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確定支出預算規模。調整完善相關重點支出的預算編制程序,不與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充分發揮財政政策逆周期調節作用,安排政府債務限額和舉借債務要與經濟逆周期調節相適應,將政府杠桿率、庫款保障系數等控制在合理水平,預留應對經濟周期變化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調控空間。
(八)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各級預算要突出重點,堅持“三?!保ū;久裆?、保工資、保運轉)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順序,堅決兜牢“三保”底線,不留硬缺口?!叭!敝С霰U喜坏轿坏牡胤?,除應對突發事件支出外,一律不得安排資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項。嚴格控制競爭性領域財政投入,強化對基礎研究等具有正外部性創新發展的支持。優化轉移支付體系,完善資金分配辦法,對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實行清單管理,完善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動態調整、清理退出機制。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優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結構,強化資本金注入,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
(九)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建立節約型財政保障機制,嚴格執行各項經費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辦一切事業。嚴控一般性支出,加大“三公”經費監管力度,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嚴格控制政府性樓堂館所建設,嚴禁黨政機關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嚴禁以業務用房名義或國有企事業單位代建等方式新建辦公用房。清理壓縮各種福利性、普惠性、基數化獎勵,除另有規定外,以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門名義開展的一般性表彰活動原則上不發放獎金。嚴格執行統一規范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繳費(存)基數規定。
(十)建立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穩步擴大直達資金范圍。完善直達資金分配審核流程,規范直達資金使用,在確保項目質量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進度。建立健全直達資金監控體系,強化部門工作協同、系統對接、數據聯通,實現資金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確保資金快速直達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提高直達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準性。
(十一)推進支出標準體系建設。省級有關部門要按程序制定全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與國家基礎標準有機銜接,并積極探索在國家尚未出臺基礎標準的領域制定我省地方標準。各地要結合公共服務狀況、支出成本差異、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按程序報上級備案執行。建立民生支出清單管理制度,并圍繞“三?!钡然拘枰芯恐贫h級保障標準。根據支出政策、項目要素及成本、財力水平等,逐步建立不同行業、不同層級、分類分檔的預算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并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物價水平、財力變化等進行動態調整。夯實部門專用類支出標準建設基礎,加快推進項目要素、項目文本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將支出標準作為預算編制的基本依據,不得超標準編制預算。
四、嚴格預算編制管理
(十二)改進政府預算編制。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依法依規納入預算,執行統一的預算管理制度。增強預算編制的完整性、主動性,上級政府應當依法依規提前下達轉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預計數;下級政府應當嚴格按照提前下達數如實編制預算,既不得虛列收支、增加規模,也不得少列收支、脫離監管。省級主管部門要加強資金分配與任務清單的銜接匹配,做到聯動下達、放管結合。深化部門零基預算改革,穩步擴大實施范圍,“十四五”期間全省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以及公益一類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原則上都納入改革范圍。細化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完整反映專項債券項目對應還款來源的收入以及償付本息情況。規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經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國有資本規模較小或國有企業數量較少的市縣可以不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十三)加強跨年度預算平衡。各級要按規定設立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除用于沖減赤字外,原則上只能用于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進一步增強與地區發展規劃的銜接,強化對部門及行業規劃支出項目的約束。對各類合理合規確定的中長期支出事項和跨年度項目,根據項目預算管理要求,將全生命周期內對財政支出的影響納入中期財政規劃。嚴格落實政府舉借債務償債資金來源,科學測算評估預期償債收入,合理制定償債計劃,并如實列入中期財政規劃。鼓勵各地結合項目償債實際情況,建立政府償債備付金制度。
(十四)加強部門和單位預算管理。部門、單位要落實預算管理、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對預算完整性、規范性、真實性以及執行結果負責;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單位收支預算的重點審核。各部門要統籌各類資金資產,結合本部門非財政撥款收入情況統籌申請預算。科學核定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
(十五)全面實施項目預算管理。樹立“先謀事后排錢”的預算管理理念,將項目作為部門和單位預算管理的基本單元,實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預算支出全部以項目形式納入預算項目庫,有關部門安排的政府投資項目應全面納入預算項目庫,未入庫項目不予安排預算。實行項目標準化分類,規范立項依據、實施期限、支出標準、預算需求等要素,建立健全項目入庫申報、評審、調整和滾動管理制度。做實做細項目儲備,納入預算項目庫的項目應按規定完成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做到預算一經批復即可實施。統籌事業發展需求、項目質量及成熟度等因素,按照輕重緩急等因素對入庫項目進行排序,突出保障重點,合理安排年度項目。依法依規管理預算代編事項,除應急、救災等特殊事項外,部門不得代編應由所屬單位實施的項目預算。
(十六)提升市縣預算管理水平。深化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推動市縣政府合理劃分財力、優化政府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轉移支付制度。除黨中央、國務院統一要求以及共同事權地方應負擔部分外,上級政府及其部門不得出臺要求下級配套或以達標評比、考核評價等名目變相配套的政策。結合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建設和應用,調整優化鄉鎮財政職能,強化縣級財政對鄉鎮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國有資產等管理監督,提升鄉鎮財政管理效率和水平。
(十七)完善政府財務報告體系。建立健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客觀反映政府資產負債與財政可持續性情況。優化財政總預算會計體系,將財政財務信息內容從預算收支信息擴展至資產、負債、投資等信息。推動預算單位深化政府會計改革,全面有效實施政府會計標準體系。完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與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有效銜接。
五、強化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
(十八)硬化預算剛性約束。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預算一經批準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嚴禁超預算、無預算安排支出或開展政府采購。嚴禁出臺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嚴禁違反規定亂開口子、隨意追加預算。執行中確需出臺增支政策的,原則上通過調整當年支出結構或以后年度預算安排支出。對預算指標實行統一規范的核算管理,精準反映預算指標變化,強化預算指標對預算支出的追蹤和控制。規范預算調劑行為。加強政府投資基金設立和出資的預算約束,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完善運行報告制度,健全清理退出機制。加強國有資本管理與監督,確保國有資本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九)加強資金賬戶管理。嚴格按規定辦理財政專戶開立、變更、撤銷手續,落實財政專戶歸口統管和商業銀行單一網點代理業務制度。嚴格執行同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強化預算單位、財政、人民銀行之間聯網聯審、信息共享,嚴禁多頭開戶、異地開戶。進一步完善資金安全管理內控制度,嚴格資金存放管理,實現崗位分離、職責明確、程序規范、監督制衡;嚴格印鑒和數字證書管理,實現專人保管、分離制約。
(二十)完善國庫收付管理。對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推進單位自有資金納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管理,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健全國庫集中支付控制體系和集中校驗機制,實行全流程電子支付,優化審核流程,提升支付效率。規范按權責發生制列支事項,市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結余不再按權責發生制列支,并于2021年底前將存量核算事項使用完畢。進一步加強財政暫付性款項管理,除已按規定程序審核批準的事項外,不得對未列入預算的項目安排支出。完善地方財政收支和國庫現金流量預測體系,建立健全庫款風險預警機制,統籌協調國庫庫款管理、政府債券發行與國庫現金運作。規范國庫資金撥付管理,嚴禁以撥代支,嚴禁違規將國庫資金轉入財政專戶或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
(二十一)拓展政府采購功能。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做好采購意向公開和采購需求管理。規范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和調整程序,減少采購預算調劑事項,壓減采購資金結余結轉。細化優化支持創新、綠色發展及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優先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的采購政策。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系統應用,建設全省統一的電子賣場,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對于適合以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應當依法依規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堅持費隨事轉,防止出現“一邊購買服務,一邊養人辦事”的情況。
(二十二)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預算績效管理重點,充分發揮預算績效管理的引導約束作用。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全過程,推進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加快績效指標體系建設,完善部門和單位績效自評、財政部門實施重點評價以及引入第三方機構評價相結合的多元化評價工作機制。強化績效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與完善政策、調整預算安排有機銜接,形成反饋、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環。
六、防范化解財政風險
(二十三)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機制。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確定機制,完善激勵約束措施,一般債務限額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相匹配,專項債務限額與政府性基金收入及項目收益相匹配。完善專項債券管理機制,做好項目儲備、評估遴選等工作,加強穿透式監測,對項目實行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管理,融資規模要與項目收益相平衡,融資期限要與項目期限相匹配。專項債券必須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設項目,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應當及時足額繳入國庫,保障債券到期本息償付,確保法定債務不出風險。合理安排政府債券的發行規模和節奏,節省資金成本,提高支出進度。加強債務風險動態監測,完善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預警和分級響應機制。健全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及債券信息披露機制,切實增強地方政府債務信息透明度。
(二十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作為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穩妥處置和化解隱性債務存量,嚴禁虛假化債、數字化債。完善常態化監控機制,進一步加強債務變動統計及融資平臺公司債務信息與金融監管部門共享比對。強化國有企事業單位融資監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事業單位撥款機制,嚴禁以企業債形式增加隱性債務。嚴禁地方政府通過金融機構違規融資或變相舉債。金融機構要審慎合規經營,盡職調查、嚴格把關,嚴禁要求或接受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及其部門出具擔保性質文件或者簽署擔保性質協議。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健全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務違約處置機制,鼓勵債務人、債權人協商處置存量債務,切實防范惡意逃廢債,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堅決防止風險累積形成系統性風險。嚴格落實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
(二十五)防范化解財政運行風險隱患。堅持精算平衡,加強社保基金運行監測,防范待遇支付風險。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分擔、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強醫療、失業、工傷等社保基金管理,推進省級統籌,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及時調整完善政策,確?;鹂沙掷m運行。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管理,嚴格項目入庫標準和程序,加強財政支出責任管理。加強地方國有金融機構風險防控,增強財政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監管能力,強化自我救助責任,提高危機處置能力。
(二十六)加強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應用。各地制定、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出臺新的民生政策或涉及增加財政支出的其他重大政策,及實施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前,應按規定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未通過評估的不得安排預算。各級財政部門應充分考慮地方財力情況,全面體現政府中長期支出責任,科學合理反映地方財政年度可承受能力。
七、增強財政透明度
(二十七)改進預決算公開。加大各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力度,大力推進財政政策公開。擴大部門預決算公開范圍,各部門所屬預算單位預算、決算及相關報表應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推進政府投資基金、收費基金、國有資本收益、政府采購意向等信息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建立民生項目信息公示制度,公開項目政策、進展情況等信息。加大績效信息公開力度,推動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及預算安排情況、部門項目預算安排及使用情況等信息應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推進按支出經濟分類公開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
(二十八)構建全方位監督格局。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的主導作用,加強財會監督,促進財會監督與黨內監督、監察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協同發力。各級政府、各部門要依法接受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計部門的監督,配合推進人大預算聯網監督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構建日常監管與專項監督協調配合的監督機制。強化監督結果應用,對監督發現的問題,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加大處理結果公開力度。建立負面清單制度,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中存在失信、失范行為的責任主體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二十九)推動預算管理信息化建設。以省級財政為主體加快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2022年底全面運行,用信息化手段支撐預算管理,規范各級預算管理工作流程等,統一數據標準,推動數據共享。推動財政與組織、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人民銀行、審計、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基本公共服務大數據平臺建設,強化基本公共服務相關數據收集比對,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性、精準性、實效性。落實部門和單位財務管理主體責任,強化部門對所屬單位預算執行的監控管理職責。加強數據安全管理,保障系統平臺安全可靠運行。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來,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系統謀劃,精心組織,扎實推進各項改革。各地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政策措施,完善制度機制,夯實改革基礎,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強化跟蹤督導評估,確保各項改革政策落地見效,推動全省預算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站上新起點。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