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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基本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2-05-26
地 區:黑龍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拓展“多證合一”改革事項,營造便利寬松的創業創新環境,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規〔2021〕6號)等改革文件,以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多證合一”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7〕51號)“凡具備整合條件的涉企證照事項,均可納入整合范圍,成熟一個整合一個”的要求,自2022年6月30日起,黑龍江省具備條件的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納入“多證合一”管理。現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備案范圍
(一)在黑龍江省轄區內從事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用語為“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互聯網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保健食品(預包裝)銷售”“嬰幼兒
配方乳粉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活動的市場主體,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二)申請人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需要同步辦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應按照有關要求補充填寫相關備案信息,由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多證合一”流程完成登記。
二、辦理流程
(一)首次備案
1.線上辦理。市場主體辦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可以自主選擇在主體設立、經營范圍變更時通過“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模式一并辦理,也可以單獨辦理。
選擇一并辦理的,申請人可通過“黑龍江政務服務網”(https://www.zwfw.hlj.gov.cn/)一件事主體服務專區的“全程電子化登記(營業執照辦理)”模塊,填報備案需采集的信息。完成備案信息填報后,相關信息將自動推送至“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眾服務平臺”完成備案。
選擇單獨辦理的,申請人可通過“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眾服務平臺”(http://222.171.236.86:8089/entservice/api/v1.0/index)的“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模塊,填報備案需采集的信息,完成備案。
2.線下辦理。申請人不方便通過線上辦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可以直接到線下窗口按照“多證合一”模式辦理或單獨辦理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二)備案信息變更
已辦理備案的市場主體,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通過“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眾服務平臺”的“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模塊或線下窗口,提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變更表》進行備案信息變更。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注銷原備案后,重新辦理備案。
(三)備案注銷
已辦理備案的市場主體,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的,應當自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原備案的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注銷。申請人可通過“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眾服務平臺”的“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模塊或線下窗口,提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注銷表》辦理備案注銷。
市場主體經營范圍取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或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通過系統間數據推送和信息共享,自動完成備案注銷。存在其他應當注銷而未注銷情形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職權辦理備案注銷手續。
(四)備案信息查詢
市場主體完成備案后,可通過“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眾服務平臺”在線查詢備案信息,并可以下載打印備案信息采集表。
三、主體責任
(一)從事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活動的市場主體,應當具備與銷
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等相適應的經營條件,未達到相應條件前,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保障食品安全。
(二)通過網絡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市場主體,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者名稱、經營場所地址、備案編號等相關備案信息。
(三)不同市場主體一般不得使用同一經營場所從事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活動。同一市場主體在不同經營場所從事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分別備案。通過自動設備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以辦公場所為經營場所備案,并逐一填報自動售貨設備的擺放地址。
四、其他事項
(一)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外的食品經營者,仍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無需辦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且已經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市場主體,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無需辦理備案。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繼續經營的,應當注銷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三)已經辦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市場主體,擬銷售預包裝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或者從事食品制售活動的,應當注銷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