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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土地增值稅文 號:頒發日期:2025-01-21
地 區:黑龍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全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調整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省普通標準住宅、非普通標準住宅、其他類型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分別按1%、1.5%、2%執行;保障性住房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二、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1年第3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月14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全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的解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請示省政府同意,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全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2024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制發了《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號),自2024年12月1日起,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降低0.5個百分點。其中,東北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由原來的1.5%調整為1%。為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緩解房地產企業財務困難,有必要對我省現行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進行適當下調。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是全省普通標準住宅、非普通標準住宅、其他類型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分別按1%、1.5%、2%執行;二是對保障性住房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三、《公告》的施行時間如何規定?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申報所屬期為2025年1月1日起應預征的土地增值稅,適用本《公告》。例如:我省某房地產開發企業于2025年1月征期申報所屬期為2024年12月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不適用本《公告》,仍應按原預征率執行;該企業于2025年2月征期申報所屬期為2025年1月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適用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