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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綜合稅收政策文 號:遼自然資發[2024]101號頒發日期:2024-11-29
地 區:遼寧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自然資源局、財政局、稅務局,沈撫示范區相關部門:
按照《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財綜〔2023〕10號)和《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中礦產品銷售收入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173號)的有關要求,遼寧省自然資源廳、遼寧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研究確定了遼寧省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和遼寧省地熱、礦泉水礦產品銷售收入核定價格,用于計算礦產品銷售收入和礦業權出讓收益,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 1.遼寧省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
遼寧省自然資源廳 遼寧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