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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綜合稅收政策文 號:遼農漁[2023]293號頒發日期:2023-11-28
地 區:遼寧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大連市海洋發展局:
為保護漁業資源,促進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遼寧省漁業管理條例》以及農業農村部《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規范和調整全省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征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和調整原則
(一)降低收費標準。釣具漁船每年每千瓦由16元降為8元;刺網、圍網、耙刺漁船每年每千瓦由32元降為16元;拖網、張網、地拉網漁船每年每千瓦由65元降為48元,降幅分別為50%和26%。陷阱、籠壺、敷網、抄網、掩罩等其他作業類型漁船按每年每千瓦按12元執行。
(二)保護生計漁民。鑒于我省非機動漁船和內陸水域漁船數量較少,船型較小,作業方式對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影響較小,且船主多為生計漁民,對全省非機動漁船和內陸水域漁船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實行零收費。
(三)落實財力下沉。將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中央免收的10%留至市縣,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地加大漁業資源保護力度。
二、規范和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收費標準。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按漁船主機功率分檔計征,收費標準詳見附件;非機動漁船和內陸水域漁船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實行零收費。
(二)分成比例。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全部上繳國庫。市、縣征收的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的40%上繳省,60%留市縣,市縣分成比例由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三、其它事項
(一)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各級發改、財政和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確保新舊政策順利銜接。
附件:遼寧省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收費標準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遼寧省財政廳
2023年11月28日
(主動公開)
附件
遼寧省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收費標準
漁船作業方式、類型 | 收費標準 (元/千瓦·年) |
釣具漁船 | 8 |
刺網、圍網、耙刺漁船 | 16 |
拖網、張網、地拉網漁船 | 48 |
其他作業類型漁船 | 12 |
注:
1.一船多具,按其中最高標準作業方式計征。
2.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按漁船主機功率分檔計征:60千瓦以下的,按照實際功率征收;60-110千瓦的,按60千瓦征收;110-200千瓦的,按110千瓦征收;200-300千瓦的,按150千瓦征收;300-441千瓦的,按200千瓦征收;441千瓦以上的,按250千瓦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