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稅收法規 >綜合稅收政策 > 正文
類 別:綜合稅收政策文 號:甬財稅〔2023〕958號頒發日期:2023-09-19
地 區:寧波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甬財稅〔2023〕958號
各區(縣、市)財政局、人力社保局、農業農村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各區(縣、市)稅務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
為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實施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浙財稅政〔2023〕5號),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實施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寧波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