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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企業所得稅文 號:頒發日期:2023-08-29
地 區:湖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有關規定,經湖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聯合審核并公示,確認湖南省綠色墻體材料協會等43家單位為湖南省省本級2023-2027年度具有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綠色墻體材料協會等43家單位享受企業所得稅免稅資格的期限為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應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三、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要求,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歸集齊全并整理完成留存備查資料,以備稅務機關核查。
四、以上單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等規定的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其他應稅收入,依法征收企業所得稅。
特此公告。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