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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土地增值稅文 號:頒發日期:2023-03-29
地 區:湖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合理確定我市土地增值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產核定征收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規定,現將我市銷售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公告如下:
自2023年4月1日起,銷售非普通住宅核定征收率按6%執行,銷售其他類型房地產核定征收率按8%執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