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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關稅文 號: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4號頒發日期:2023-04-17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規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對原產于尼加拉瓜的部分進口貨物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關于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的安排》實施協定稅率,2023年相關稅目稅率見附件。
附件: 2023年對尼加拉瓜實施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安排的協定稅率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