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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企業所得稅文 號:甘財稅法[2019]22號頒發日期:2019-04-12
地 區:甘肅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州)、蘭州新區財政局、民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市(州)稅務局,蘭州新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礦區財政局(稅務局):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減稅降費政策,減輕社會組織稅收負擔,做好我省2019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管理工作,經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民政廳研究決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需要申請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等非營利性組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甘肅省地方稅務局 甘肅省民政廳轉發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甘財稅法[2018]16號)以及《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甘肅省地方稅務局 甘肅省民政廳轉發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甘財稅法[2016]36號)文件要求所需的資料裝訂成冊并附資料清單,于4月19日前報送到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
二、各主管稅務機關接收申請單位資料時,應對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并逐戶登記到《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登記清單》(見附件)。各市(州)稅務機關應指派專人負責非營利組織申請資料的登記和報送工作,將申請單位資料于4月23日前上報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資格認定工作結束后,申請單位資料退回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三、經市(州)或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由各市(州)或縣級財政、稅務、民政部門參照本通知規定進行認定。
附件: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登記清單
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甘肅省民政廳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