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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文 號:頒發日期:2020-05-22
地 區:甘肅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七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放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號)第一條和第四條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決定,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由縣(市、區)稅務局核準。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發布前,未處理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事項,按本公告執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