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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關稅文 號:2021年第14號頒發日期:2021-10-29
地 區:重慶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貫徹《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48號)和《重慶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減少企業出口退(免)稅紙質單證,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下稱“重慶市稅務局”)決定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推行使用電子數據簡化出口退(免)稅單證備案管理?,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
一、適用范圍
離境港已與重慶市稅務局建立出口信息服務協作關系的出口退(免)稅業務。
二、簡化方式
重慶市稅務局通過直接從離境港獲取出口貨物的裝卸作業、國內段物流運輸信息等電子數據,來減少和替代企業對出口貨物裝貨單、國內運輸單證收集和紙質化備案管理。
三、辦理方式
愿意使用電子數據簡化出口退(免)稅單證備案的企業可通過以下方式辦理:
(一)通過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稅港通”(網址https://www.sipg.com.cn/)辦理出口退稅業務,經企業電子簽章授權后,即可使用電子數據簡化出口退(免)稅單證備案。
(二)通過其他符合條件的信息服務平臺辦理?!捌渌蠗l件的信息服務平臺”是指符合重慶市稅務局信息管理標準,能夠為出口退(免)稅業務提供物流數據、裝卸數據等出口業務真實性佐證的第三方業務平臺。重慶市稅務局將持續優化拓展辦理方式,相關事宜另行通告。
四、后續管理
經企業電子簽章授權的電子數據與紙質單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業應對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除按照本通告免于紙質備案的出口貨物裝貨單、國內運輸單證外,企業應嚴格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存放和保管其他備案單證,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核查。主管稅務機關發現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