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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復審合格獲得廣東省省級2021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的公告

粵財穗公告[202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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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企業所得稅
文      號:粵財穗公告[2021]2號
頒發日期:2021-09-06
地   區:廣東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政策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受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委托,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對申請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進行了聯合審核,現將復審合格獲得廣東省省級2021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布。

非營利組織的免稅資格均自獲得年度起有效期為5年。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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