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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延長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期限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通告2020年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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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個人所得稅
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通告2020年第11號
頒發日期:2020-03-31
地   區:廣西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為繼續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統籌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經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研究決定,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內將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期限由2020年3月31日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受疫情影響在上述期限內仍無法辦理申報的納稅人,可以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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