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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基本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0-03-04
地 區:吉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無效
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按照《國家稅務局總局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37號)通知精神,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包括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