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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公開對落實契稅法授權事項擬訂我省契稅稅率及特定情形減免稅征求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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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契稅
文      號:
頒發日期:2021-02-26
地   區:吉林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按照契稅法立法要求,吉林省財政廳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共同起草了《關于對落實契稅法授權事項擬定我省契稅稅率及特定情形減免稅(征求意見稿)》,擬訂了我省契稅適用稅率及兩項特定情形減免稅規定,現公開征求意見。

一、我省契稅適用稅率擬調整為:全省個人住房3%稅率不變,將土地和其他房屋稅率由5%降至3%。

二、我省契稅兩項特定情形減免稅規定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免征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為保持政策連貫性,本次擬繼續對以上兩種特定情形予以免稅,在征管中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執行口徑。

如有意見,請于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形式反饋至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處。

電子郵箱:913777878@qq.com

電話(傳真)0431-80500135

通訊地址:長春市南湖大路1518號,請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契稅法授權事項征求意見”字樣。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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