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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關稅文 號:吉財稅函[2020]184號頒發日期:2020-02-21
地 區:吉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長春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印發的關于防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6號)要求,為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相關稅收政策,省財政廳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確定國藥器械一向生命科學(吉林)有限公司等8家單位為我省第一批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單位?,F將我省第一批進口物資免稅單位名單和進口物資清單(詳見附件)函告貴單位,請按照政策規定落實相關免稅工作。
特此函告。
聯系人及電話:宋雪 88553948 17304313028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