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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增值稅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10號頒發日期:2021-12-31
地 區:黑龍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規范全省增值稅發票代開業務辦理流程,現將納稅人代開發票辦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辦理地點。納稅人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郵政委托代開窗口、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辦理增值稅發票代開業務。
二、辦理材料。納稅人辦理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按照《代開增值稅發票文件依據目錄》(見附件)有關規定報送辦理材料。納稅人可以免填單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也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線上填寫。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不再提供登記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
三、稅費繳納。納稅人可選擇使用POS機刷卡、銀稅三方劃繳協議、云閃付、支付寶、微信等多種方式繳納稅費。
四、發票領取。納稅人可在申請代開發票的窗口領取發票,也可以通過自助辦稅終端自行打印發票。
五、資料調整。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適時調整《代開增值稅發票文件依據目錄》,并在門戶網站公布。
本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