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關于調整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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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綜合稅收政策
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
頒發日期:2020-09-21
地 區:武漢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2020年第3號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獲得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經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武漢市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調整為百分之三十。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