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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文 號:黑政辦規[2018]59號頒發日期:2018-10-22
地 區:黑龍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和《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黑發[2017]5號)精神,加快推進全省建筑業改革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實踐新發展理念為動力,以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持續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創新完善監管體制機制,不斷優化行業發展環境,全面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增強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培育行業發展新動能,大力弘揚"工匠精神",推動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和轉型升級,提升建筑業產業帶動力和經濟貢獻率,為現代化新龍江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簡政放權改革.選擇部分地區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企業試點放寬承攬業務范圍,對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信用良好的企業,允許其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資質范圍的工程.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與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同時申請、同時審核.推行電子化"不見面審批",取消紙質申報材料,逐步實現網上審批.優化再造審批流程,實施并聯審批,壓縮審批時限,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進一步優化營商發展環境.
(二)加強招標投標管理.非國有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自主選擇招標發包或直接發包.積極推行設計團隊、設計方案招標.各類建筑工程招標文件不得提出與招標項目實施無關的要求,不得對投標人設定高于招標項目所需的資質和業績條件.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實行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市場行為負面清單及懲戒機制.加強對串通投標的認定處理,嚴厲打擊排斥潛在投標人、圍標串標、以他人名義投標、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通過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確定供應商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符合相應條件的應當頒發施工許可證.國有企業投資的經營性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控股或被控股的企業依法能夠提供設計、施工、材料設備和咨詢服務的,建設單位可以將項目的設計、施工、材料設備和咨詢服務直接發包給控股企業或被控股企業.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健全建筑市場動態監管機制,對下放的各類資質、資格許可和承諾事項,堅持放管結合,加強后續層級監管和效能評估.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取得資質的企業實施動態核查,確保其技術管理能力與承攬業務相適應.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厲查處倒賣執業資格"黑中介",嚴厲打擊"人證分離"違法行為,對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人員記入"黑名單".
(四)建立統一開放市場.規范進入省內的外省工商注冊建筑企業管理,實行全省統一的信息登記制度,對登記虛假信息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各地應打破市場準入壁壘,對已進行信息登記的外省建筑業企業,不得再次要求備案或登記,不得變相限制非本地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妨礙建筑市場公平競爭.嚴禁設定無法定依據的審查性條件限制企業、人員流動,建立全省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體系.各地應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外省企業在本地設立分公司依法納稅.
三、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五)優化產業結構.選擇基礎較好、信用度高的建筑業企業,加強指導服務,扶持晉升特一級總承包資質,逐步提升特一級資質企業比重.哈爾濱市應加快培育建筑業特級資質企業.引導企業以資產、市場需求為紐帶,進行聯合重組,打造我省建筑業自主品牌和區域龍頭企業,提升中高端市場參與度,穩定和拓展省內外市場.扶持省內建筑業企業提高資質等級和擴展經營范圍,取得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年均省外產值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可直接申請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鼓勵建筑業企業進入基礎設施領域,各地政府要在年度建設項目計劃中,明確一定數量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標段,鼓勵骨干建筑業企業采用聯合體投標方式參與軌道交通、橋梁隧道、綜合管廊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六)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符合政府鼓勵引導條件的建筑業企業、采用裝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的項目,以及推廣BIM技術應用、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項目,在安排產業發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人才引進與培訓等專項資金方面予以扶持和傾斜.建筑業企業晉升特級、一級資質,創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技術研發中心、發明專利、標準、施工工法獲國家認定,在境外或省外承包工程年均達一定數額以上的,各地應制定政策給予激勵.建設單位應在工程合同中約定對施工、監理企業的優質優價獎勵條款.
(七)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各級金融機構應加大對有實力、信用好的建筑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和便捷的金融服務,進一步創新融資擔保方式,開展以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在建工程、應收賬款等為抵押的貸款業務和作為質押的反擔保業務,支持銀行、保險等機構開發適合建筑業特點的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信用保險業務.建筑業企業在省內外承接政府投資(含政府投資占主體)項目,憑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施工合同和施工許可證,可在我省開戶銀行申請貸款.
(八)實施"走出去""引進來"戰略.各級政府要為企業"走出去"搭建平臺,通過組織大型推介活動等方式,為開拓外埠市場提供有力支撐.引導企業參與"一帶一路"以及各類功能區、國家級新區、城鎮化試點地區建設,提高外埠市場份額.制定引導扶持政策,吸引央企、省外大型優勢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設立總部或成立子公司,總部遷入我省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享受我省招商引資方面優惠政策,并優先滿足企業用地、融資、人才保障等方面需求.
四、優化行業發展環境
(九)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對依法保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工資保證金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相關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拒絕企業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擔保等方式代替各類保證金.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將保險費用列入工程造價.提交工程質量保修擔?;蚬こ藤|量保險的工程項目,不再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招標人到期未退還投標保證金、建設單位到期未退還保證金的,應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建筑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十)規范工程價款結算.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及時按合同約定足額向承包單位支付預付款,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并將人工費部分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嚴格執行發包人與承包人完成竣工結算核對并簽字確認的時間,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1億元以下的,不超過90天;金額1億元以上的,不超過120天;核對時間超出規定期限時,按合同約定從超出之日起計付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對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對拖欠工程款1年以上的建設單位不批準新項目開工.
五、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十一)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住宅全裝修.加強對政府投資建筑、建筑面積大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各類棚戶區改造項目及其他政府強制要求執行綠色建筑項目的監管,積極引導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快擴大綠色建筑范圍,力爭到2020年底縣以上城鎮新建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50%.鼓勵推行住宅全裝修,進一步延長住宅建設產業鏈條,提升住宅供給品質,力爭到2020年末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面積占新建面積比例哈爾濱市不低于50%,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不低于40%,其他市(地)不低于30%,縣級城市不低于20%.
(十二)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加快完善裝配式技術標準體系、質量監管體系和監測評價體系.培育裝配式龍頭企業和國家級裝配式產業基地,扶持一批創新能力強、產業特色鮮明、產業關聯度高、帶動能力強,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龍頭企業.積極引進省外裝配式鋼結構建筑企業,探索農村裝配式住房建設.培育裝配式建筑市場,政府投資項目、商業人口密集區域項目應率先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鼓勵新建商品房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哈爾濱市原則上每年出讓土地的20%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有條件的地區應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項目落地.
(十三)加強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地方標準體系,更加注重標準的先進性和前瞻性,適度提高標準對安全、質量、健康、節能等強制性指標要求,通過標準提升,促進城鄉建筑發展模式轉變、建筑業升級和環境質量提高.加強地方標準管理,及時開展標準復審和清理.穩步推進標準化改革,增加標準供給,積極引導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發展.研究建立合規性判定機制,適應創新技術實現工程應用.
(十四)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鼓勵全過程應用BIM技術組織施工,促進建筑業提質增效.推進BIM技術試點示范和應用培訓,逐步完善BIM技術應用的配套標準規范體系,裝配式建造項目應采用BIM技術.力爭到2020年末全省建筑、市政甲級設計單位以及一級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掌握并實施BIM技術一體化集成應用.
六、完善工程建設組織形式
(十五)推行工程總承包.開展全省工程總承包試點,選取部分企業、項目先試先行,培育一批設計、施工工程總承包企業.加快建立適應工程總承包發展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工程計價、竣工驗收等制度.除以暫估價形式包含在工程總承包范圍內且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外,工程總承包單位可直接發包總承包合同中涵蓋的其他專業業務.政府投資工程應完善建設管理模式,各地每年應確定一批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的項目實施工程總承包并在立項中予以明確.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十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政府投資工程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支持非政府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探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政策體制機制,培育我省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引導有能力的企業開展覆蓋工程全生命周期的一體化項目管理咨詢服務.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具備工程設計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資質范圍內的業務自行承擔,資質范圍外的業務如具備相應注冊類人員可自行承擔或直接另行發包.可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在民用建筑項目中,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探索實施建筑師負責制.
(十七)改革建筑用工模式.在建設活動中,取消對施工勞務企業資質的要求,不再將其列入建筑市場監管范圍,實行專業作業企業登記管理.全面實行勞務用工實名制、工資專用賬戶管理等制度,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健全職業技能培訓,突出企業培訓主體責任,大力弘揚工匠精神,不斷提升職業素質和能力,促進建筑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型.賦予建筑業企業更多用工選擇權,企業可自主選擇具備相應作業能力和從業資格的勞務隊伍或建筑工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當保有一定數量的骨干技術工人隊伍.大力發展木工、水電工、砌筑、鋼筋制作等專業作業企業,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
七、規范工程建設領域秩序
(十八)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工程建設信息化監管體系,構建互聯網信息平臺,運用云計算、大數據、APP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對施工現場人員、質量安全、關鍵節點等實施智能化動態管理,全過程準確記錄項目建設各類數據,實現監督執法標準化、規范化、透明化,全面提升監管效能.
(十九)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實施建筑市場責任主體負面清單,加強全省建筑市場信用信息采集發布應用管理,健全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對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行為記入"黑名單",并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加強合同履約管理,將合同履約情況納入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提高各方主體合同履約率.強化信用信息在資質許可、招標投標、監督檢查、工程擔保、評獎評優等環節的應用,加快構建以信用管理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機制,營造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氛圍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八、提升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全面落實各方主體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審圖單位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項目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對質量安全負第一責任.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兩書一牌"制度.
(二十一)完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完善政府監管機制,對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實施質量安全監督.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委托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進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檢測,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全面實行監理單位向主管部門報告質量監理情況制度.建立健全全覆蓋、多層次、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培訓制度,推行體驗式安全教育,強化安全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以及各方主體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二)提高質量安全監管水平.以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等為重點,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以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為重點,全面開展質量監督檢查.深入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強化工程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強化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過程控制水平.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方法,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加強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開展檢測機構信用等級評價,引導政府投資工程優先選用信用等級高的檢測機構,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筑業改革發展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影響建筑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建立住建、發改、財政、工信、人社、交通運輸、水利、科技、商務、金融等部門組成的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部門間工作協調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搞好綜合服務,確保各項改革發展措施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建筑業行業協會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和行業發展問題情況,助推建筑業行業健康發展.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