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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文 號:黑政辦規[2018]61號頒發日期:2018-11-02
地 區:黑龍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
現將《省政府駐外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要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作為所屬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的主體責任,認真做好方案修改報審、組織實施、人員分流安置、資產及債權債務等事項處置、風險防范、信訪維穩等工作,確保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要嚴格落實相關政策。要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黑龍江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黑辦發〔2018〕14號)和黑龍江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印發的《黑龍江省省直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方案》(黑事改組〔2017〕1號)要求,認真抓好《黑龍江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有關配套文件》規定政策的落實,解決好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程中出現的社會保障銜接、國有資產處置和管理、收入分配等相關問題。
三、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推進工作。要周密部署,搶前抓早,倒排工期,嚴格按照工作方案中確定的時間節點推進轉企改制各項工作,確保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如期完成。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1月2日
省政府辦公廳駐外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黑龍江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黑辦發〔2018〕14號)和黑龍江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印發的《黑龍江省省直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方案》(黑事改組〔2017〕1號)等文件精神,積極穩妥地推進省政府駐外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現制定省政府駐外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第十二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圍繞駐外機構發揮更好作用,按照省委的要求,省政府有關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嚴格遵循《黑龍江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黑辦發〔2018〕14號)的精神,進一步深化省政府駐外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結合省政府駐外辦事處事業單位實際情況,按照要求,深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轉企改制工作任務。
二、組織領導
成立省政府駐外辦事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轉企改制工作的領導,統籌規劃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轉企改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全面推進所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確保改制工作順利扎實推進。
省政府駐外辦事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冬光省政府秘書長兼任省政府辦公廳主任、省政府機關黨組書記
副組長:宋偉省政府副秘書長
成員:劉晉年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李建光省政府駐海南辦事處主任
崔成辦公廳人事處處長
李波辦公廳辦公室主任
李欣辦公廳財務審計處處長
三、改革任務
通過改革,將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黑龍江賓館、省政府駐上海辦事處龍江賓館、省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廈門聯絡處接待服務中心、省政府駐深圳辦事處招待所依法改制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平等競爭、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轉企改制單位進行部門內部整合或跨部門整合。轉企改制后,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黑龍江賓館、省政府駐上海辦事處龍江賓館、省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廈門聯絡處接待服務中心、省政府駐深圳辦事處招待所注銷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核銷事業編制。
省政府駐海南辦事處要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做好接待中心撤銷后人員安置,財產、債權債務處置等工作。
四、方法步驟
(一)修改完善方案階段(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
依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黑辦發〔2018〕14號)和黑龍江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省直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黑事改組〔2017〕1號)等文件要求,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省政府駐上海辦事處、省政府駐深圳辦事處修改完善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方案;省政府駐海南辦事處制定海南辦事處接待中心撤銷方案,并按程序報審。負責人: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二)資產清查和審計階段(2018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
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成立事業單位轉企改制資產清查小組,制定具體措施,確保資產清查工作合規進行。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全面清理賬務、清查財產,依法認定各項資產損溢,核實債權債務,真實反映資產的價值和占有使用狀況,核定國家資本金。資產清查完成后,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對各項資產、負債重新分類建賬,并由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經省政府辦公廳審核后,報省財政廳審批。負責人: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三)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階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按照有關規定,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應及時辦理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核銷事業編制、注銷事業單位法人等手續。負責人: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要切實加強領導,抓好政策落實,精心制定轉企改制方案,列明資產、人員編制等情況,明確轉企改制方式、資產清查處置、人事勞動關系處理、社會保障銜接等,確保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平穩有序進行。
(二)嚴明工作紀律。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要從大局出發,增強責任意識,嚴格按照轉企改制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轉企改制工作。國有資產變更等事項要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嚴格財務管理,嚴禁轉移、侵吞、擠占國有資產,嚴禁隨意處置國有資產。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三)跟蹤進展情況。省政府辦公廳將加強對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的指導,隨時跟蹤問效,加大督查力度。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要及時反饋改革進展情況,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確保改制任務落實到位,保證轉企改制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