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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4-12-16
地 區:青海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的規定,經群眾團體申請,省財政廳審核確認了符合條件的8家群眾團體,現將名單公示如下:
1.海北藏族自治州紅十字會
2.青海省海西州紅十字會
3.青海省紅十字會
4.海東市樂都區紅十字會
5.西寧市紅十字會
6.互助土族自治縣紅十字會
7.格爾木市紅十字會
8.海東市平安區紅十字會
公示期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如有意見,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青海省財政廳法規稅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