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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4-09-30
地 區:浙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管局、人力社保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稅務局、醫保局、數據局:
現將《浙江省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數據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政務服務、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決策部署,推進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高效辦理,進一步提升企業遷移便利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實施事項
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是將企業遷入申請、企業遷出調檔、企業變更登記(許可-00399-002)、企業稅務遷出申請、遷出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其他-02493-006)、遷入地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其他-02493-001)、遷出地社會保險單位(項目)基本信息變更(企業)(公共服務-00501-018-01)、遷入地企業社會保險登記(公共服務-00122-001)、遷出地醫保單位參保登記(公共服務-49891-001)、遷入地醫保單位參保登記(公共服務-49891-001)等事項整合為“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網申報、并聯審批”模式集成辦理。
二、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立足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堅持需求導向、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積極推動企業遷移體系系統性重塑、服務全方位提升,通過跨部門遷移業務、系統協同和數據共享,破除遷移障礙,著力打造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省域樣板,暢通企業自由遷移渠道,進一步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為浙江建設營商環境最優省作出貢獻。2024年底前,上線省內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應用,在全省范圍全面推行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高效辦理。2027年底前,進一步優化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服務,提升企業跨省遷移便利度。
三、主要任務
(一)再造辦理流程。構建跨部門聯動機制,從企業視角出發,整合遷入、遷出、變更等遷移相關業務,變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企業遷移只需向遷入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申請,即可一次性辦理企業遷入申請、遷出調檔、變更登記、稅務遷出申請等事項,推動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一次辦”。增設預檢機制,系統自動檢測社保、稅務、公積金等事項辦理狀態,對存在欠稅、社保醫保欠費、住房公積金欠繳等不適宜“一件事”聯辦情形的進行提示,實行分類辦理。優化市場監管部門遷出調檔流程,取消遷出登記環節,企業可以直接到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遷移,遷入地登記機關同意遷入并送達準予遷入調檔函后,遷出地登記機關在3個月內直接將紙質登記管理檔案移交遷入地登記機關。
(二)簡化申報方式。對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的設定依據、受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進行梳理,編制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在全省范圍內實現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同質量服務。歸并整合企業遷移關聯事項申請材料和表單,推行共享數據自動調用、個性信息自行填報、申請表單自動生成,實現“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整合各部門審批系統電子印章、電子簽名服務,實現全流程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申報材料“一次簽署、同步賦權”。實行“一次認證、全網通行”機制,減少重復身份認證。
(三)打造集成平臺。依托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提供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辦理服務,打通人力社保、稅務、醫保、住房公積金等部門業務審批系統,統一辦理入口,企業直接向遷入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遷移申請,市場監管部門完成企業遷入、遷出調檔、變更登記后,將遷移信息同步推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收到信息后辦理遷入、遷出業務,并反饋辦理結果,實現業務集成辦理、數據實時共享、全程閉環管理。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和相關技術標準調整優化系統功能,使用統一的企業跨省遷移登記數據傳輸系統,在實現省內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基礎上,逐步推動跨省遷移企業登記信息數據共享獲取、網上辦理。
(四)拓展增值服務。各地遷入地稅務機關要提供“一站式”遷入服務,保障納稅人納稅信用級別、發票額度、預交稅款、所得稅虧損彌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等權益和資質得以延續,并及時做好納稅輔導。健全線上線下幫辦代辦體系,一站式提供政策咨詢、合規指導、紓困解難等精準化、個性化的優質衍生服務,推出一批定制化、套餐式、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助企服務新場景。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本地區本部門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項梳理、流程優化、系統對接、指南編制等工作;數據管理部門要做好電子證照歸集和數據共享支撐;人力社保、稅務、醫保、住房公積金等部門要進一步優化遷入、遷出業務辦理,及時反饋辦件結果。
(二)抓好落地實施。各省級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的業務指導和跟蹤評估,建立健全動態調整和問題處理機制,堅決杜絕擅設門檻和條件,限制、妨礙或者拖延企業遷移。各地要加強橫向協同、縱向聯動,全力推進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改革落地見效。
(三)加強宣傳推廣。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介開展宣傳解讀,不斷提高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知曉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及時總結提煉典型經驗做法,持續推動系統功能、辦理流程、服務內容優化升級,切實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度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