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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4-11-12
地 區:寧波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市)財政局、發改局(經發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局):
為貫徹落實涉企降費減負政策,進一步提升我市營商環境,報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繼續實行涉企不動產登記費“零收費”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對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權利人為企業的,實行不動產登記費零收費,相關費用支出由同級財政保障。
二、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方式變相繼續收費,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寧波市財政局 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