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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文 號:浙財建〔2024〕161號頒發日期:2024-11-13
地 區:浙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
為支持構建浙江特色現代服務業體系,加快打造現代服務業強省,我廳研究制定了《關于支持構建浙江特色現代服務業體系的若干財政政策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精準支持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浙江省財政廳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構建浙江特色現代服務業體系的若干財政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浙江特色現代服務業體系打造現代服務業強省行動方案》(浙政辦發〔2024〕31號),加大財政要素保障力度,支持重塑服務業發展新優勢,加快打造現代服務業強省,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塑軟件信息服務優勢行動
(一)支持打造高端軟件產業集群。加大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力度,實施首版次軟件保險補償政策,研究出臺國內首版次軟件應用獎勵措施,落實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支持首臺(套)產品政策。實施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協同區財政專項激勵政策,對遴選入圍的高端軟件產業集群核心區、協同區給予激勵。落實國家軟件產業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開源社區、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等建設。
(二)推動人工智能融合應用。鼓勵地方在科學、制造、金融、交通、醫療等領域,支持形成一批垂直應用場景,省級財政給予獎補支持。實施省級未來產業先導區財政專項激勵政策,支持“人工智能+”等制造領域及場景應用。支持人工智能領域有實力的企業圍繞高端軟件領域實施重大科技專項,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符合條件的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圍繞三大科創高地及未來產業,設立浙江省科創(人工智能)母基金,支持人工智能領域發展。
二、支持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行動
(三)促進交通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積極支持爭取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城市,提升綜合貨運服務水平。支持全省公路、水運、通用機場等建設,打造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推動加快發展多式聯運,支持打造“公鐵水空”多式聯運樞紐,支持集裝箱海鐵聯運、海河聯運發展,助力世界一流強港建設。開展低空經濟應用場景試點,遴選低空產業“先導區”和低空經濟“先飛區”,省級財政給予激勵支持。
(四)推動國際物流提質增效。支持符合條件的中歐班列集結中心相關項目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專項債券等,鼓勵符合條件的港口項目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統籌各級財政資金,支持中歐班列提質增效。支持海外節點布局建設,省級財政對符合條件的內陸無水港和海外物流節點項目給予補助。優化國際新開航線支持政策,縮短資金兌付周期,將符合條件的口岸機場納入省級考核目標獎勵范圍。全面落實寧波舟山港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和金華義烏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爭取金華義烏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離境口岸擴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新開國際、國內航線及海外節點布局建設。
(五)支持打造航運服務集聚區。省級財政對規模大、發展較好的高端航運服務集聚區,給予激勵支持,重點用于推動航運服務產業智慧綠色轉型、技術模式創新、提升國際話語權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航運服務集聚區建設。
三、支持重塑電商優勢行動
(六)推動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實施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財政政策,省級財政對開展“跨境電商+產業帶”、提升跨境電商產業集聚和公共服務能力的地區,擇優予以激勵支持;加大對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建設的支持力度,對具有一定規模、為跨境電商提供一站式服務的示范引領園區給予資金支持;支持引進全球平臺企業在浙設立功能性機構。落實跨境電商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
(七)支持消費電商模式創新。支持直播電商、內容電商、社交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與產業融合發展,支持集展示選品、供應鏈融合、“綠色直播間”培育、數字化場景應用等多功能、多業態于一體的電商園區建設。
四、支持金融助力高質量發展行動
(八)降低服務業企業融資成本和貿易風險。實施促進企業融資獎勵政策,對我省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主承銷服務或創設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金融機構,給予一定獎勵;對金融機構使用支農支小再貸款發放涉農貸款、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的,對符合利率要求的部分給予一定獎勵。降低企業貿易風險,對企業投保的出口信保保費予以60%補助,單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
五、支持高端商務服務提升行動
(九)推動展覽業發展水平提升。推動展覽業高質量發展,對省級重點展會予以支持。支持舉辦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鼓勵地方對數字貿易優質企業參展、品牌活動舉辦、國際合作項目引進和首發、首秀、首展及獲DT獎的優質展品給予支持。
六、支持消費擴容提質行動
(十)支持落實“兩新”提振消費。統籌中央和省級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出租車等汽車電動化更新及運營,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老舊運輸船舶淘汰更新等。落實國家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給予消費者車輛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補貼;支持綠色智能家電消費,對個人消費者購買符合要求的家電產品給予“立購立減”購置補貼。
(十一)推動做旺文體旅消費。支持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周期內原則上給予獲扶持縣(市、區)每年1000萬元支持。支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旅游公共服務提升、“百縣千碗”“文旅市集”等文旅消費品牌創建、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文旅深度融合發展、旅游消費促進,推動國家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建設等。支持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構建“體育+”多元融合發展新格局,探索推進體育服務綜合體建設。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支持文旅促消費,推動夜間文旅經濟發展,支持入境旅游和國際郵輪經濟高質量發展。
(十二)推動居民生活服務品質化。支持消費新場景新業態建設,推進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高品質步行街等消費集聚區建設。推進現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和養老護理補貼,支持居家養老服務和老年助餐。支持普惠托育公共服務提升,組織各地開展試點,指導各地研究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等改革,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七、支持“兩業融合”發展行動
(十三)推動“兩業融合”發展。支持全省開展“兩業融合”區域試點,省級財政給予激勵支持。支持農事服務中心建設,實行星級管理,省級財政給予補助,其中按其申報星級驗收后達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級現代化農事服務中心,每個補助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區域性農事服務中心,每個不超過300萬元。
八、支持服務業擴大開放行動
(十四)推動拓展服務業開放領域。推進大宗商品交易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宗商品重點儲運項目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專項債券等;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發展大宗商品貿易交易、儲運、加工等鼓勵類產業;引導世界一流強港建設發展基金等支持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推動擴大服務貿易,支持培育數字文化、數字貿易重點項目及數字貿易標準化試點基地。
九、支持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行動
(十五)支持保障性住房供給。助力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統籌資金做好公租房基本保障,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效供給,為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解決住房困難。鼓勵地方因城施策,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城中村改造。支持地方申報城市更新行動試點。
十、支持服務業要素保障行動
(十六)強化大平臺大企業大項目支撐。統籌資金支持服務業發展重點領域、平臺和企業。支持服務外包示范城市擴大服務出口,對實績突出的新入庫企業及企業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貼息、技術出口貼息給予補助。實施自貿試驗區激勵型財政轉移支付政策,支持自貿試驗區各片區加快建設。實施超常規外資招引激勵政策,省級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外資企業給予激勵。
(十七)支持壯大服務業人才隊伍。聚焦服務業重點領域,支持引進海內外頂尖人才。支持服務業技能人才培育,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支持一流技師學院和省級高水平專業群建設項目中現代服務等專業建設。各地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制定完善獵頭公司等中介機構引才薦才獎勵政策,對從省外引進高層次人才或團隊,給予一定獵頭費用獎補。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發展資金、產業引導基金等。
(十八)推動服務業標準化建設。支持完善新型消費標準,鼓勵相關單位積極參與服務業標準研制,對牽頭制定并完成發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按規定給予補助。支持深化國家級、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列入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范項目,對達到優秀等次的給予資金補助。
本政策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政策期至2027年12月31日,根據政策成效及工作要求動態調整,單項政策如另有明確期限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