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其他經濟法規 > 正文

關于禁止在吉林省鹽堿地等耕地后備資源綜合利用試點—松原灌區(套浩太片區)工程建設征占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吉政明電〔2023〕3號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
文      號:吉政明電〔2023〕3號
頒發日期:2023-02-28
地   區:吉林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吉政明電〔2023〕3號

為做好吉林省鹽堿地等耕地后備資源綜合利用試點—松原灌區(套浩太片區)工程建設,確保前期建設征地實物調查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相關單位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工程總體布置方案,本次試點項目發展項目區為松原灌區套浩太片區,工程涉及建設項目包括渠道工程、排水溝工程和建筑物工程。涉及前郭縣查干湖鎮外七村,寶甸鄉曲家圍子村、孤店村,套浩太鄉查干吐莫村、堿巴拉村、套浩村,海勃日戈鎮孤楊村,紅星牧場。征占地范圍為渠道工程中心線左右兩側各30米,溝道工程中心線左右兩側各30米。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吉林省鹽堿地等耕地后備資源綜合利用試點—松原灌區(套浩太片區)工程建設征占地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禁止擅自開發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設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經濟作物和林木。相關部門要停止辦理該區域內項目及資源開發的有關證照。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區域內新遷入的人口不享有相關補償政策。

松原市、前郭縣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及相關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堅決制止并依法嚴肅查處。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