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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見

甘政發[2019]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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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
文      號:甘政發[2019]26號
頒發日期:
地   區:甘肅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結合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通過打造“雙創”升級版,進一步優化全省創新創業環境,降低創新創業成本,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增強科技引領作用,提升支撐平臺服務能力,推動形成線上線下結合、產學研用協同、大中小企業融合的創新創業格局,為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開創富民興隴新局面提供堅實保障。

(二)主要目標。

市場化、專業化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功能不斷拓展,能力顯著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明顯提升,實現創新、創業、就業良性循環。產學研用更加協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能力顯著增強。蘭州市城關區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帶動作用更加顯著,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成為創新創業新高地。大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價值鏈有機融合,融通發展水平不斷提升。依托“一帶一路”建設,創新創業國際交流合作逐步拓展。

二、促進創新創業環境升級

(三)釋放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其中企業登記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簡易注銷,繼續開展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試點。積極推廣“區域評估”,對各類開發園區內的地質災害、水土保持等,由政府組織統一評估。清理廢除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省市場監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全流程信用監管機制。督促共享經濟平臺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強化對“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療”等新業態新模式的高效規范監管,嚴守安全質量和社會穩定底線。(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服務便利創新創業。建設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完善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推動數據共享應用。鼓勵在縣(市、區)一級建立農村創新創業信息服務窗口。加快建設“網上社保”接續轉移平臺,為從業者提供跨地區參保、轉移接續、享受就業、社保等服務。建立產業用地政策落實情況統計制度,全面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和建設用地“增存掛鉤”,進一步優化用地結構,盤活存量、閑置土地用于創新創業。(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創新創業發展動力升級

(六)財稅政策支持。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7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落實降低社保費率政策,確??傮w上不增加企業負擔。大力推行企業稅收優惠“不來即享”措施,探索推行“先退稅、后評估”模式,實現企業“先享受優惠、后補辦手續”。(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實施科技創新計劃,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體系建設。推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落實首臺(套)項目研發獎勵及應用補貼政策。加快軍民兩用技術產品發展和推廣應用。引導中小企業等創新主體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加大對重大創新產品和服務、核心關鍵技術的采購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鼓勵金融機構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結合絲綢之路國際知識產權港建設,推行專利權質押融資貼息補助、專利評估費補貼和擔保費獎勵。建設知識產權交易中心,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運營體系。支持創新主體轉化實施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工作力度,充分發揮中國(甘肅)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及國家專利保護重點聯系基地的作用,強化互聯網環境的知識產權保護。(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升級

(九)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科技創業。對科教類事業單位實施差異化分類指導,出臺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措施,完善創新型崗位管理制度體系。將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參與創業項目的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續簽合同等的主要依據。建立完善科研人員校企、院企共建雙聘機制。(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在高校推廣、實施創業導師制,把創新創業教育和實踐課程納入高校必修課體系,允許大學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鼓勵高校聯合龍頭企業和科研院所創建產教融合集團(聯盟),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完善退役軍人自主創業支持政策和農民工返鄉創業服務體系。加大退役軍人培訓力度,大力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根據個體特點引導退役軍人向科技服務業等新業態轉移。推動退役軍人創業平臺建設,支持退役軍人參加創新創業大會和比賽。推進農民工返鄉創業試點示范建設,進一步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對農村“雙創”園區(基地)和公共服務平臺等提供金融服務。對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和產業融合發展所需土地進行專項支持。(省人社廳、省退役軍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鼓勵歸國人才及更多群體投身創新創業。健全留學回國人才服務機制,大力推進省部共建中國蘭州留學人員創業園和省級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平臺建設,不斷加大對留學回國人員和外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力度。繼續實施創新創業巾幗行動,鼓勵支持更多女性投身創新創業實踐。積極引導僑資僑智參與創新創業。落實少數民族地區創新創業專項行動。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將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全部納入培訓范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婦聯、省科協、省僑聯、省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升級

(十三)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建設由大中型科技企業牽頭,中小企業、高校院所等共同參與的技術創新聯盟,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圍繞產業發展的前瞻性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培育建設高水平創新平臺。加大對科技型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參與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開發,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單項冠軍企業。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創新創業政策制定機制。(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健全科技資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促進科技創新與創業深度融合。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共建成果轉化服務平臺,暢通科技成果與市場對接渠道。深入開展科技創新券、科技特派員工作。發揮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示范引領作用,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促進科技、產業、投資融合對接。(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創新創業平臺服務升級

(十五)強化孵化機構和眾創空間服務。加強質量管理,引導眾創空間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升級,鼓勵科研院所(含轉制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等具備一定科研基礎的市場主體建立專業化眾創空間。推動大型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和科技服務機構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孵化機構,為初創期、早中期企業提供各類技術服務。繼續推進省級創業就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建設,健全創業孵化功能。鼓勵生產制造類企業建立工匠工作室或技能大師工作室。加快發展孵化機構聯盟,加強與省外孵化機構對接合作。落實符合條件的孵化機構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人才激勵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省科技廳、省政府國資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和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專項行動計劃,加快培育一批基于互聯網的國家級、省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鼓勵企業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協同、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產業平臺,加快形成大中小企業專業化分工協作的產業供應鏈體系。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鼓勵國有企業探索設立創新創業平臺,促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將工業互聯網發展與智能制造、電子商務等有機結合,深入實施工業互聯網三年行動計劃,推進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鼓勵建設“互聯網+”創新創業平臺,積極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支持創新創業活動,進一步降低創新創業主體與資本、技術對接的門檻。(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快構筑創新創業發展高地。以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為重點,依托優勢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在關鍵產業技術領域打造一批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科技資源支撐型等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發揮蘭州市城關區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張掖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和7個省級雙創示范園區創新資源聚集優勢,引導培育創新創業聚集區。(蘭州市、白銀市、張掖市政府,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

(十八)引導金融機構有效服務創新創業融資需求。引導商業銀行提高風險識別和定價能力,為本地創新創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差異化服務。支持村鎮銀行服務發展農村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改進授信評價機制,探索開展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推廣“銀稅互動”,對足額納稅的民營企業給予信用貸款支持。強化定向降準、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引導資金更多投向創新型企業和小微企業。引導金融機構運用小微企業貸款互助擔保基金和蘭白科技創新貸款增信基金,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精準信貸支持。構建新型融資擔保體系,不斷擴大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規模,有效降低融資成本。(省金融監管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拓寬創新創業直接融資渠道。發揮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技術創新驅動基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基金、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省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基金的作用,支持初創期、早中期創新型企業發展。加快發展天使投資,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支持高科技、高成長的創新型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甘肅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雙創”債等債務融資工具。(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證監局、甘肅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打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

(二十)強化創新創業政策統籌。發揮省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門聯席會議統籌作用,健全部門之間、部門與市州之間的高效協同機制,加強創新創業溝通聯動和信息通報。促進科技、金融、財稅、人才等支持創新創業政策措施有效銜接。建立健全“雙創”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做好創新創業統計監測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細化落實和經驗推廣。定期梳理制約創新創業的痛點堵點問題,開展疏解行動,督促限期解決。對知識產權保護、稅收優惠、成果轉移轉化、科技金融、軍民融合、人才引進等支持創新創業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和評估。加強創新創業政策和經驗宣傳,加強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的推廣應用,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部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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