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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文 號:遼政〔2024〕79號頒發日期:2024-06-27
地 區:遼寧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報批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葫政〔2023〕44號)收悉?,F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興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綏中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建昌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你市要指導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認真組織實施,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深入實施國家及省重大發展戰略。要突出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特色,將興城市建成遼西走廊濱海溫泉康養旅游城市;將綏中縣建成東北連接京津冀的門戶、遼西地區重要的臨港產業基地和濱海文體旅康養目的地;立足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定位,將建昌縣建成遼寧省重要的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遼西地區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和山水田園城市。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興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5.68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10.52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422.45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23倍以內。綏中縣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6.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94.88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784.33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23倍以內。建昌縣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2.43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99.25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1027.03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24倍以內。
三、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以“三區三線”為基礎,落實細化主體功能區,統籌農業、生態、城鎮空間。優化農業空間布局,推動農業安全、綠色、高效發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強生態空間的保護和管控,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物多樣性,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構建等級合理、協調有序的城鎮體系,推動城鎮空間內涵式集約化綠色發展,加強城鄉融合,優化鎮村布局。嚴守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做好分階段時序管控。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和土地綜合整治,促進城鄉建設方式由擴張增量向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質量轉變。
四、提升城鄉空間品質。優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統籌布局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多層次便利化復合化城鄉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藍線、綠線管控,系統建設公共開敞空間。加強城市黃線管理,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轉。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和城市紫線管理要求,對歷史文化遺產及其整體環境實施嚴格保護和管控,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深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強化城市設計、鄉村風貌塑造,優化城鄉空間形態,彰顯富有地域特色的城鄉風貌。
五、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強化與區域重要城市的交通聯系,完善城區道路網系統,構建各種交通方式相協調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強能源資源安全保障,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保障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增強國土空間安全韌性。
六、堅決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強化規劃實施保障。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依據經批準的總體規劃,科學編制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抓緊編制審批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嚴格依據詳細規劃核發規劃許可。加強城市設計方法運用,提高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水平。建立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目錄清單,強化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