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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4-05-09
地 區:青海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加快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進一步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根據近期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開展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4〕57號)工作安排,省財政廳于5月8日組織專家對11個縣提交的實施方案進行了評審。經過評審專家審閱申報方案、聽取各縣匯報答辯、綜合研判,根據綜合得分,最終確定民和縣、大通縣、湟源縣、互助縣為試點縣?,F對上述評審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2024年5月9日—5月13日)。任何單位或個人若對本次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署名反映。
聯系單位:青海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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