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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文 號:公告2024年第3號頒發日期:2024-11-27
地 區:浙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稅收法治建設,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第53號修改)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對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全文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