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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省政府部門保留及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必要條件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

贛府字〔2019〕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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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
文      號:贛府字〔2019〕55號
頒發日期:2019-11-08
地   區:江西
行   業:行政事業
時效性:有效

省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違規涉企收費治理工作,推進企業群眾最滿意的政務服務建設,打造“四最”發展環境,省政府對各部門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了集中清理,決定依法保留為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22項,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11項,現予以公布。

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相關工作的落實,進一步完善中介服務規范和標準,并及時公布收費目錄清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1.省政府部門保留為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目錄(22項)

2.省政府部門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11項)

2019年11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省政府部門保留為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附件2  省政府部門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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