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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07-12-14
地 區:江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49號),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總體要求
(一)充分認識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我省地處亞熱帶季風氣候區,是全國氣象災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暴雨、干旱、高溫、雷電、風雹、大霧、低溫凍害等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流行病傳播等,直接威脅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全省經濟社會的發展。據統計,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占整個自然災害的比例高達85%,全省平均每年因氣象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2%至4%。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持續變暖,極端天氣氣候事件不斷增多,影響的范圍不斷擴大,造成的損失不斷增加,應對難度越來越高,氣象災害頻發的嚴峻形勢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對提高我省防災抗災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平安江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險為先、防治結合的方針,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機制,依靠群眾,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推進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強化防災減災基礎,切實增強對各類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綜合防御、應急處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水平,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
(三)加強氣象災害綜合監測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綜合氣象監測網絡,加快和完善新一代天氣雷達、氣象衛星接收站、氣象災害監測與預警工程建設,建立健全雷電、酸雨、大氣成分、土壤墑情、風能、太陽能、GPS水汽、交通氣象等專業觀測網,建立氣象災害應急監測系統,加密自動氣象觀測網站,形成地面、高空、空間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氣象部門要組織跨地區、跨部門聯合監測,做好城市、農村、主要江河湖庫、森林、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氣象災害監測工作。
(四)加強氣象災害預測預報。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建設分災種氣象災害預報業務系統,完善災害性天氣短時臨近預報預警系統、精細化天氣預報系統等建設,完善新一代可視化、人機交互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平臺,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測預報的準確率和時效性。加強對災害性天氣氣候事件的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的預報和趨勢預測,重點加強暴雨、大風、大霧、凍害等災害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和雷電、龍卷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預報,實現對各種災害性天氣氣候事件的實時動態診斷分析、風險分析和預警預測。
(五)提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水平。建立完善全省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拓展氣象預報信息發布系統功能。做好中國氣象頻道在我省的落地入網工作。加強氣象短信平臺、手機小區廣播預警和電話預警發布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與社會公共媒體、有關部門和行業內部信息發布渠道相結合,及時發布各類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及防災避災方法。有條件的城鄉居民區和學校、醫院、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的大型公共場所,應根據需要設立電子顯示屏、公眾廣播、警報器等設施,接收和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擴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覆蓋面。加快農村鄉(鎮)自動氣象站和氣象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建設,推進農村氣象廣播系統建設,進一步暢通廣大農村、山區氣象預警信息發布渠道。
三、增強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六)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明確各類氣象災害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針對氣象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一步完善相關應急預案。要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演練,特別要加強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區、重點保護部位和邊遠山區的氣象災害應急演練,促進各單位的職責落實和協調配合。
(七)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各地要在干旱缺水季節積極組織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努力緩解城鄉居民生活、工農業生產用水緊張狀況。要結合冰雹災害發生特點,進一步完善防雹作業布局,積極實施人工防雹作業,減輕冰雹災害。積極開展水庫蓄水、城市降溫降污等人工增雨作業。要利用有利的天氣條件,對森林火災、污染物擴散、環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
(八)加強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地要加強各類氣象災害防范應急專業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提高隊伍素質,不斷增強應對各類氣象災害的能力。學校、醫院、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等要明確氣象災害應急聯系人,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能及時準確地接收和傳達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健全鄉村氣象災害義務信息員隊伍,及時收集、傳遞和上報災害信息,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志愿者隊伍建設,動員和鼓勵志愿者參與氣象災害應急救援行動。
(九)增強氣象災害抗災救災能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及時分析對本地區、本系統的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災害損失。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的防范應對,加強查險排險,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要認真落實減災救災各項措施,全力做好氣象災害救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工作,確保災區生產生活秩序穩定。加快氣象災害保險和再保險等相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發揮金融、保險行業在氣象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做好氣象災害防范工作
(十)不斷強化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基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水庫、城市排水設施、森林防火隔離帶、避風港口、緊急避難場所等應急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加快鄱陽湖和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城市防洪排澇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等防洪工程體系建設;加強農田基本建設、灌區建設、重點水源工程建設、人工影響天氣裝備建設等抗旱工程體系建設;加強生態環境治理、水土保持、地質災害頻發區治理和移民搬遷工程等地質災害防御工程體系建設,切實提高氣象災害的綜合防御能力。
(十一)抓緊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各級政府要組織編制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明確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措施,整合和優化各類資源,統籌規劃應急基礎工程建設。
(十二)積極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和隱患排查。各級政府要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工作,全面調查收集本地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造成的損失,以及可能引發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因素等,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加強災害分析評估,根據災害分布情況、易發區域、主要致災因子等,逐步開展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有針對性地制訂和完善防災減災措施。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隱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災減災工程設施、技術裝備、物資儲備、組織體系、搶險隊伍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要加強對學校、醫院、敬老院、監獄及其他公共場所、人群密集場所的隱患排查,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
(十三)積極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各級氣象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有關部門在規劃編制和項目立項中要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工程項目的實施和重要工程設施造成不良影響。各地要抓緊制定規劃編制和建設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安全性評價的具體管理辦法。
(十四)加強防雷減災安全工作。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防雷標準和設計、施工規范,在各類易遭雷擊建筑物、設施和場所安裝防雷裝置,并加強定期檢測。要嚴格執行防雷安全管理"三同時"制度,確保防雷工程與主體建設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氣象部門要加強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認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認定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建設項目的防雷工程質量管理,嚴格規范防雷設施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等各個環節。要嚴格落實防雷減災責任制,健全雷擊事故責任追究制,適時開展防雷安全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督促整改工作。認真執行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制度,主動申報防雷裝置的定期檢測,對產品質量不合格、安裝不規范的,要及時整改。
(十五)加強氣象災害防御規范管理。要根據國家氣象災害防御的有關規定,完善細化我省的實施細則,推進自然災害防御、雷電災害防御等規范化建設,盡快研究制定氣象災害防御標準,強化氣象災害防御技術的標準化工作,促進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五、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協調保障
(十六)加強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責任制。要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協調機制,形成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協作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防范應對氣象災害的格局。
(十七)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聯動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協調,增強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氣象部門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信息。各有關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和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單位,要按規定及時向氣象部門提供監測預報氣象災害所需要的氣象探測信息和有關水情、旱情、災情等監測信息。各級減災協調機構要認真履行綜合協調職責,進一步完善氣象、公安、民政、國土資源、建設、交通、鐵路、民航、信息產業、水利、農業、衛生、環保、安全監管、林業、旅游、測繪、地震等各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機制,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加大氣象防災減災的資金投入。要發揮省、市、縣和社會等多方面的積極性,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投入機制,將涉及民生的公益性氣象防災減災工程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應急指揮、災害救助及防災減災工程等重大項目、基礎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投入,各級政府要幫助氣象部門落實用于氣象災害防御的區域中尺度自動氣象站、雷達等重要氣象探測設施維護管理經費。
(十九)加強氣象災害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加快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切實加強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報、預警和應急救援等技術研究,著力提升我省氣象災害監測和預報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業務應用水平。深入開展氣候變暖對我省糧食生產、水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的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加強氣象防災減災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內外防災減災成功經驗和先進理念,不斷增強我省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二十)努力提高全社會對氣象災害的防范意識。要加大氣象科普和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力度,深入普及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建立氣象、水利、民政、科技、教育以及新聞媒體、社會團體開展氣象災害防御和避險知識科普宣傳教育的協作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利用氣象、教育、新聞等資源,不斷強化氣象科普和氣象防災減災公民素質培訓基地建設,廣泛深入開展氣象災害防御知識教育。加強對全社會尤其是廣大農民、中小學生的防災減災科學知識和科學避險技能的宣傳教育。建立氣象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將氣象防災減災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高全社會氣象防災減災意識和公眾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強社會輿論引導,及時開展氣象災害分析評估和相關科學解釋說明工作,增強公眾抗御各類氣象災害的信心。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