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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

贛府發〔2020〕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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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
文      號:贛府發〔2020〕17號
頒發日期:2020-08-19
地   區:j江西
行   業:農、林、牧、漁業
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全面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現就我省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統稱“三線一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基于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通過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把生態環境管控要求落實到具體區域的管控單元,建立覆蓋全省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促進全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支撐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則。堅持底線思維,將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底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確保生態環境安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持因地制宜,根據生態環境特征、自然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聚焦生態環境問題和質量改善目標,科學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差別化環境管控措施。堅持穩中求進,突出省級發展規劃的統領作用和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作用,加強與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劃和生態、農業、城鎮空間以及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協調銜接,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定期評估調整和動態更新。

(三)總體目標。2020年,初步建立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到2025年,“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進一步完善,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綠色發展水平明顯提高,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生態服務功能穩步提升。到2035年,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主要內容

(一)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全省共劃定環境管控單元1030個,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其中,優先保護單元191個,約占全省國土面積的34%,主要分布在我省鄱陽湖臨水區,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等“五河”及東江源頭區,贛東—贛東北、贛西—贛西北、贛南等三大山地森林生態屏障區,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空氣一類功能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面積占比較高、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重點管控單元581個,約占全省國土面積的26%,主要分布在長江干流江西段沿岸、大南昌都市圈、“五河”中下游腹地的城鎮化和工業化區域,涉及各類開發區、城鎮規劃區以及環境質量改善壓力較大,需對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進行重點管控的區域。一般管控單元258個,為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之外的其他區域,約占全省國土面積的40%。

(二)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先保護單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開發建設,管控單元內的開發建設活動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按照保護優先的原則,避免損害所在單元的生態服務功能和生態產品質量;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進行管控;在功能受損的優先保護單元優先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點管控單元應優化空間和產業布局,結合生態環境質量達標情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按照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一般管控單元主要任務是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及管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和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

各設區市按照省級管控要求,結合本區域發展格局、生態環境問題及生態環境目標,制定設區市級管控要求和具體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三、應用實施

(一)推動成果數據共享共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建立全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數據應用系統,將“三線一單”編制成果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具體要求進行系統集成,實現信息共享共用。各設區市經審核通過的成果數據應及時上傳省級“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數據應用系統。

(二)規范開發建設活動。各市、縣(區)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的管控,相關專項規劃編制、產業布局、重大項目選址應與“三線一單”銜接協調,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引導作用。

(三)優化生態環境治理與監管。各市、縣(區)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強化“三線一單”在污染防治、生態修復、環境風險防控和日常環境管理中的應用,制定相關環境政策時應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作為監督開發建設行為和生產活動的重要依據,將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作為生態環境監管的重點區域,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作為生態環境監管的重要內容。

(四)實施動態更新調整。省生態環境廳原則上每5年牽頭組織開展一次全省“三線一單”實施情況評估,充分聽取市、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意見,依據評估情況編制更新調整方案,按規定報批發布,同時按程序和要求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并上傳至國家“三線一單”數據共享系統。因國家與地方發展戰略、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調整,導致“三線一單”內容需進行更新的,由設區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調整申請,省生態環境廳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審查,按程序報批后及時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發揮部門聯合和省、市聯動作用。省生態環境廳要會同省自然資源、發展改革、水利、交通運輸、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林業等部門,組織開展全省“三線一單”的實施、評估、更新調整和宣傳工作,及時跟進、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市、縣(區)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扎實推進本地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建設、實施、更新調整和宣傳工作。

(二)強化工作保障。省、市兩級要組建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團隊,落實相關工作經費,切實保障“三線一單”成果的編制、實施、評估、更新調整、數據應用維護、宣傳培訓等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監督考核。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建立健全“三線一單”成果應用評估和監督考核機制,將各地實施“三線一單”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要內容,定期跟蹤評估實施成效,加強監督考核,推進實施應用。

附件:1.江西省環境管控單元分布圖

2.江西省環境管控單元劃定匯總表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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