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法律法規 >其他法律法規 > 正文
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文 號:甘政辦發[2017]63號頒發日期:2017-04-17
地 區:甘肅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甘肅省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17日
甘肅省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1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我省被確定為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省份,為做好試點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通知》和《甘肅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按照依法有序、科學規范、便捷高效的原則,緊密聯系實際,突出問題導向,積極穩妥推進,探索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監督糾錯功能,全面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二、試點單位
結合實際,選擇具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職能的各級政府所屬行政執法主體。
三、試點任務
試點單位作出重大執法決定之前,必須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一)落實審核主體。試點單位的法制機構負責本單位法制審核工作。試點單位要配備和充實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并與法制審核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法制審核人員。要發揮政府及部門法律顧問在法制審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確定審核范圍。要結合行政執法行為的類別、執法層級、所屬領域、涉案金額以及對當事人、社會的影響等因素,確定重大執法決定的范圍,探索建立重大執法決定目錄清單制度。有條件的試點單位可以對法定簡易程序以外的所有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
(三)明確審核內容。要針對不同行政執法行為,明確具體審核內容,重點審核執法主體、管轄權限、執法程序、事實認定、行政裁量權運用和法律適用等情形。
(四)細化審核程序。要根據重大執法決定的實際情況,編制法制審核工作流程,明確法制審核送審材料,規范法制審核工作方式和處理機制,規定法制審核時限,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于5月10日前報省政府法制辦備案。
(二)編制目錄(5月1日至5月31日)。試點單位分類制定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并結合目錄清單制定本單位審核標準,目錄清單和審核標準經會議研究審定后組織實施,并報本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市州政府法制機構和省政府部門要匯總本地區本部門審核目錄清單,于6月10日前報省政府法制辦備案。(目錄清單和統計表格式參見附件)
(三)組織實施(6月1日至9月30日)。各試點單位根據制定的目錄清單和審核標準開展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
(四)評估總結(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將本地區本部門試點工作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和經驗、取得的成效、社會評價,以及試點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及對策、對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意見建議,形成總結報告,于2017年11月10日前報送省政府法制辦。
省政府法制辦會同有關方面對試點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試點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交流通報試點進展情況,試點工作結束后,研究提出全面推行的意見,報送國務院法制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指導研究制定試點實施方案并監督落實,成立由法制、編制、信息公開、發展改革、財政、人社等部門組成的試點工作協調小組,落實機構、人員及信息系統、裝備、經費等保障措施,及時跟蹤了解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積極穩妥推進試點工作。
(二)做好宣傳培訓。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要建立法制審核人員定期培訓制度,提高法制審核人員的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推廣試點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試點工作中的典型材料要及時報送省政府法制辦。
(三)切實靠實責任。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把推進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試點工作納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責任目標考核,加大對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試點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影響試點工作進度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對推進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確保試點工作按要求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