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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文 號:遼政發[2019]2號頒發日期:2019-01-12
地 區:遼寧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遼寧省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2日
遼寧省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國發〔2018〕23號)精神,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工作,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通過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切實發揮國有企業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帶動作用。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保證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
堅持體制創新。緊密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聚焦短板,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完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市場化機制??茖W合理界定政府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所持股企業的權利邊界,健全權責利相統一的授權鏈條,進一步落實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培育具有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國有骨干企業。
堅持優化布局。通過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投向符合國家及地區經濟發展戰略的關鍵領域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堅持強化監督。堅持正確改革方向,有所為有所不為,正確處理好授權經營與加強監督的關系,明確監管職責,構建并強化政府監督、紀檢監察監督、出資人監督和社會監督的監督體系,增強監督的協同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工作,選擇優勢產業、重大基礎設施領域和資源能源類等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整合具有資本運營屬性的國有企業改組設立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建立完善出資人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監管機制,明確功能定位,探索有效的管控模式和運營方式,按照“一企一策”原則,依法將部分出資人權利事項授予企業董事會,確保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成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臺。到2020年,改組組建一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功能定位。
1.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資本整合的專業化投資運營平臺,以培育發展優勢產業為使命,通過開展投資融資,引領社會資本投向,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提升我省支柱性產業競爭力,培育新動能,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著力發揮產業調整、產業領先、產業整合、產業培育功能,依據戰略定位、產業周期和現金流情況,主動調整優化業務結構,重點發展優勢產業,剝離退出落后產業;堅持行業領先的產業布局戰略,力爭進入國內行業先進行列;通過資產處置、兼并重組、股權調整等方式,對產業內國有資本進行集聚整合,提高配置效率;結合自身優勢,培育孵化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國有經濟新動能,獲得持續競爭力。
2.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是聚焦國有資本流動重組和布局結構調整的綜合性投資運營平臺。具有較強的資本運作屬性,能夠熟練運用各類資本市場和金融工具,通過股權運作、價值管理、產融服務,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其新增投資以財務性持股為主,不單獨承擔發展實體產業的使命。著力發揮資產經營、持股管理與股權運作、融資服務和股權投資等功能,對所屬國有資產鑒定盤活、分類處置、優化配置,發現國有資產的市場價值;對劃轉、投資等方式形成的股權有序進退并履行必要的管理義務;采用資金合規調劑使用、商業保理、債轉股、委托貸款等服務手段,降低融資成本,防范債務風險;以股權投資基金為主要形式,通過風險投資、PE投資等助力本地區企業培育孵化,開展技術創新、實現產業升級。
(二)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1.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授權模式。
由國資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試點企業,根據企業董事會建設和監管情況有步驟地授予但不限于以下權利事項:
(1)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全省產業布局的總體要求,由企業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按照投資負面清單進行管理,負面清單之外的投資項目由企業自主決策。
(2)授予試點企業對所屬非重要子企業依法開展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產、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等權利,其中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企業應依法賦予更多的產權管理權限。
(3)提高試點企業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或增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額度,鼓勵試點企業對所屬控股上市公司開展積極的市值管理。
(4)授予試點企業決定所屬企業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和大額捐贈的權利。
(5)授予試點企業董事會對市場化選聘經理層人員實行市場化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的權利。
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負責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進行考核和評價,并定期向本級政府報告。
2.政府直接授權模式。
以政府直接授權的方式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的企業,依據政府授權自主開展國有資本運作。政府直接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進行考核和評價。
(三)優化管控模式。
政府或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應科學界定監管邊界,厘清職責界限,建立監管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強事中事后監督,確定國有資本投資回報標準,指導企業完善內控體系建設,通過投資問責、審計監督、業績考核監督和紀檢監察監督等監督評價手段,保障國有資產安全。試點企業董事會依據授權履行部分出資人職責,具有維護股東合法權益的責任,依據改組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對所出資企業行使股東職權,確立以投資收益考核為主的管理方式,完成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任務。
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建立以戰略目標和財務效益為主的管控模式,實行“小總部、大產業”的管控格局,構建“資本層—資產層—生產經營層”三級管控體系。公司總部負責整體發展戰略、重大投融資、資本運營、財務監管、風險管控、績效評價和黨組織建設等事項,將下屬企業除投資管理、產權管理、企業改制、股份變動涉及的特別事項外的資產經營權和管理權全部下放。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建立財務管控模式,構建“精干總部—專業運營平臺—參股企業”管理架構。公司總部主要負責資源整合、資本運作、監督考核和黨組織建設等方面職能,逐步將下屬企業的經理層人員市場化選聘權、薪酬分配權和一定限額內的投資審批權等下放。
(四)規范治理結構。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設立黨組織、董事會、經理層,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
1.強化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充分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董事會依法產生、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按照“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原則,符合條件的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經理層。對于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的前置程序。
2.加強規范董事會建設。董事會根據授權負責公司發展戰略和對外投資,經理層選聘、業績考核、薪酬管理,向所持股企業派出董事等事項,認真履行決策把關、內部管理、防范風險、深化改革等職責。加強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和支撐機構建設,在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建立健全董事會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細則,明確董事會對董事長、董事授權事項的具體范圍、數量和時限。實行外部董事制度,增加外部董事數量,逐步實現外部董事占多數。完善董事會和外部董事報告制度,董事會按照要求及時報告企業投資、經營等狀況,并實行年度工作報告制度,外部董事每年定期書面報告履行職責情況。落實董事會職權,依法落實和維護董事會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董事會應與黨組織充分溝通,有序開展公司董事會選聘經理層試點,加強對經理層的管理和監督。
3.落實經理層管理職責。經理層根據董事會授權負責國有資本日常投資運營,依法行使生產經營管理、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等職權。對經理層逐步實行契約化、任期制管理,采用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經營業績相掛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
(五)健全監督與約束機制。
1.完善監督機制。整合出資人監管和審計、紀檢監察、巡視等監督力量,建立監督工作會商機制,形成監督合力,防范重大經營風險和違規違紀風險。紀檢監察機構加強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黨組織、董事會、經理層的監督,強化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行使權力等監督。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建立內部常態化監督審計機制和信息公開制度,建設陽光國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實施績效評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要接受政府或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綜合考核評價。
三、實施步驟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工作要分級組織、分類推進、穩妥開展,根據試點進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以實際效果為導向,以有利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目標,精心謀劃、精心實施,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確保改革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2019年,省級層面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組織2—3家省屬企業實施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改組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探索有效的管控模式和運營方式,初步建立出資人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監管機制,按照 “一企一策”原則,逐步授予投資、重組等部分出資人權利;各市結合實際有序開展試點,并形成試點方案報省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領導小組。2020年,改組組建一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建立健全高效的管控模式和運營方式,健全完善監管機制,形成可復制推廣經驗。同時,推進政府直接授權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選擇由財政部門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責的企業以及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范圍內的企業穩步開展。
四、配套政策
(一)綜合改革試點。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所持股國有控股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可優先支持同時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薪酬分配差異化改革等其他改革試點,充分發揮各項改革工作的綜合效應。
(二)完善支持政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涉及產權劃轉、業務整合、管理重構等問題,在企業改革重組整合過程中涉及股權轉讓、資產損失核銷、搭建融資平臺和變現土地資產等經濟行為,符合條件的嚴格落實國有企業資產評估增值、土地變更登記和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依法簡化工商稅務登記、變更程序。鼓勵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處置低效無效資產,對國有企業改革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所需資金,按現行政策框架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給予一定支持。
五、組織實施
省政府對全省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工作負總責,省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協同推進試點工作。
各市政府具體負責本地區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工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報省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