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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文 號:魯政字〔2018〕54號頒發日期:2018-03-16
地 區:聊城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呈報〈聊城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請示》(聊政呈〔2018〕5號)收悉?,F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監管方式,針對行政許可等事項,通過清理取消一批、改為備案一批、實行告知承諾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加強準入管理等措施,重點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問題,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助推新舊動能轉換,服務現代化強省建設。
三、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與放寬市場準入相適應的監管機制。對取消審批或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等事項,要逐項研究細化并落實事中事后監管措施。依托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加快推進信息共享。妥善處理好“證照分離”與“多證合一”、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等改革舉措的關系,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銜接連貫有序。
四、要充分認識“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將改革試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安排,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分工,層層壓實責任。建立機構編制、工商、法制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推動改革順利進行,確保按時完成試點任務。
五、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支持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省編辦、省工商局、省法制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指導,積極幫助解決遇到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做法,認真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協調推進《方案》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六、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在試點期間,需要暫時調整實施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有關部門要及時提出相關意見建議,按照程序報政府法制機構審查后,提請人大常委會或者政府審議,確保改革依法推進;各級各部門要對本級本部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相應清理,確保法制和政令統一。
《方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