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評估法規文 號:鄂評協[2022]17號頒發日期:2022-06-24
地 區:湖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資產評估機構: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開展2021年度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特色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中評協辦〔2022〕27 號),為引導資產評估行業內部良性競爭,繼續推動資產評估機構做優做強、做精做專,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中評協)將開展2021年度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特色機構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執業滿3年,即《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6號)發布前取得資產評估資格,或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省級財政部門完成備案。
二是合伙制資產評估機構具有2名以上資產評估師,公司制資產評估機構具有8名以上資產評估師。
三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間,出具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相關資產評估報告不少于5份。
四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間,在執業過程中未受到行政處罰或自律懲戒。
二、填報內容
請各申報機構填寫附件1《知識產權評估特色機構申報表》和附件2《知識產權評估特色機構匯總表》,附件1應當列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間完成的知識產權評估業務情況(以評估報告日為準),包括:報告編碼、報告文號、報告名稱、評估對象(知識產權類別)、經濟行為是否已經實現、知識產權評估業務收入等。涉及國家秘密,或涉及商業秘密至申報當日尚在保密期的業務請勿填報。
知識產權評估業務是指評估對象為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基于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產生權利的資產評估業務。
三、填報時間
請各從事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自愿申報,并于2022年7月4日17點前將附件1《知識產權評估特色機構申報表》(Word版+蓋章PDF版)和附件2《知識產權評估特色機構匯總表》(Word版)以“機構名稱+知識產權”命名郵件主題報送我會郵箱hbpas01@。
四、信息公開
省評協將對申報信息進行初核,與行業管理平臺實時信息進行匹配,將符合條件的特色機構上報中評協。中評協復核相關信息后,將在中評協網站()披露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特色機構名錄。
聯系人:孔欣 電話:027-87837809
郵箱:hbpas01@
湖北省資產評估協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