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評估法規文 號:甘評協[2017]23號頒發日期:2017-12-12
地 區:甘肅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資產評估機構: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登記辦法(試行)>》(中評協[2016]4號)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印發<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執業會員管理辦法(試行)》(中評協[2016]5號)文件的規定,現決定對2018年度全省的資產評估師執業會員和職業資格登記進行年度檢查?,F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經注冊(登記)在我省評估機構執業的資產評估師執業會員,均納入本次年檢范圍。
二、年檢內容:
(一)是否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
(二)是否按規定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
(三)是否停止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滿12個月;
(四)是否按規定辦理變更備案及離所備案手續;
(五)是否在資產評估機構工作(專職執業情況);
(六)是否存在受到行業自律懲戒、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情況;
(七)2018年度團體及個人會費繳納情況;
(八)評估機構是否為資產評估師購買養老、醫療保險。
三、年檢步驟: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結束。采取自查自糾、核查確認等相結合的方式,分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截至2018年1月31日)
各機構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對本所執業資產評估師進行全面細致的自查。自查要把資產評估師是否在評估機構專職執業、有無國家公職人員兼職掛名作為重點,確保自查數據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同時,因換發新的執業會員證書,原《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于2017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使用,年檢期間請各資產評估機構統一集中收回并上交回協會(交回時需同時附清單),新證書發放情況另行通知。
自查結束后,各資產評估機構應向協會注冊部報送如下材料:
1、資產評估機構開展2018年度年檢工作自查報告;
2、《資產評估師年檢表》(附件1),《資產評估師年檢匯總表》(附件2),《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表》(附件3);
3、2017年新登記和轉所執業的資產評估師需提交2份出具的業務報告復印件(只提供報備頁和簽字頁);
4、原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交回并附清單);
5、2018年1月評估機構參保單位管理系統參保人員信息數據打印件;2018年1月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繳費通知單以及評估機構為資產評估師購買社保繳費發票(復印件);
6、資產評估師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二)核查確認(2018年2月22至3月16日)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協會根據各資產評估機構報送的年檢資料數據等,重點對資產評估師不在評估機構專職執業、國家公職人員兼職掛名、資產評估師資格投訴舉報的評估機構、以及未給資產評估師購買養老醫療保險的機構進行核查。
資產評估師和評估機構有下列情形的年檢將不予通過: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受刑事處罰;
(2)不在資產評估機構專職執業兼職掛名的;
(3)停止執行資產評估業務連續滿12個月的;
(4)未繳納團體和個人會費的;
(5)未按規定完成后續教育培訓的;
(7)未按規定辦理變更備案及離所備案手續的;
(8)未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的等;
(9)不參加年檢的。
(三)公告公示(截至2018年3月23日)
對年檢通過的資產評估師人員名單在《甘肅日報》、甘肅省資產評估協會網站予以公告。對注銷、變更登記類型等不符合年檢要求的人員名單在協會網站公示,并下發通知。
(四)上報總結(截至2018年4月9日)
總結年檢工作,形成總結報告,與甘肅省2018年度資產評估師年檢公告報中評協,中評協更新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登記管理系統相關信息。
四、年檢要求:
(一)各資產評估機構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加強領導,指定一名合伙人和經辦人員具體負責做好年檢工作,及時、準確、真實、完整上報自查工作報告(簡單明了,包括評估機構基本情況、本年度內資產評估機構信息及包括資產評估師在內的全體從業人員變更情況、不參加年檢的資產評估師姓名及不參加年檢的原因)、相關表格和資料,確保年檢工作按時完成。
(二)報送的材料、電子表格、復印件必須統一使用A4紙打印和復印,并簡單裝訂成冊。電子表格內容不得隨意更改變動。電子版請發到846898786@qq.com。
(三)為了保證此次年檢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年檢期間我會將停止辦理資產評估師登記、轉所手續。
五、年檢舉報電話:0931-8899952
郵 箱:ZQX133@163.com
六、聯系人:張 莉 楊 璇
聯系電話:0931-8899908 8899918
甘肅省資產評估協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