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評估法規文 號:甘評協[2017]27號頒發日期:2017-12-22
地 區:甘肅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資產評估機構:
新修訂的《甘肅省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評級暫行辦法》已經甘肅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甘肅省資產評估協會四屆八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甘肅省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評級暫行辦法
甘肅省資產評估協會
2017年12月22日
甘肅省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評級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引導資產評估機構做優做強、做精做專,合理有序競爭,推動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評級對象是指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省財政廳備案公告,并加入甘肅省資產評估協會的資產評估機構(含分所)。
第三條 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評級堅持客觀、科學、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四條 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評級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對上一年度評估機構綜合狀況進行評價評級。基準日為上年12月31日。
第五條 綜合評價評級指標體系主要包括:業務收入、專業人員、執業質量、稅費繳納、行業貢獻、處罰懲戒等六個方面。
1、業務收入(權重35%)。主要指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項目收入(25%)和其它業務收入(10%)兩項指標。評估項目收入包括評估收入、咨詢服務收入、其他評估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審計、驗資、咨詢、稅務代理、其他等收入。
2、專業人員(權重25%)。主要包括資產評估師人數(17%)和其他資產評估從業人員人數(8%)兩項指標。其他資產評估從業人員以登記備案的為準。
3、稅費繳納(權重15%)。上一年度資產評估機構向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的各項稅費指標(須附納稅憑據)。
4、執業質量(權重10%)。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檢查整體評價(被列入檢查的評估機構)或上一年度評估機構執業質量檢查整體評價(未被列入檢查的評估機構)。
5、行業貢獻(權重15%)。主要為資產評估機構及評估專業人員在評價年度會員義務履行、繼續教育、表彰獎勵、參與行業活動等情況(計分標準見附表)。
6、處罰懲戒。指上一年度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評估專業人員在執業中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自律懲戒的情況。
處罰懲戒指標為直接減分項,按照下列種類減分:
1、資產評估機構受到責令停業或刑事處罰減5分;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減4分;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減3分;責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減2分。
2、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受到責令停止從業、取消會員資格或刑事處罰減5分;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減4分;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減3分;責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減2分。
第六條 綜合評價評級得分計算公式:
綜合評價評級得分=業務收入(評估項目收入÷行業評估項目收入平均值+其他業務收入÷行業其他業務收入平均值)×35%+專業人員(資產評估師人數÷行業評估師人數平均值+其他專業人數÷行業其他專業人數平均值)×25%+稅費繳納÷行業稅費繳納平均值×15%+執業質量×10%+行業貢獻×15%+處罰懲戒減分。
第七條 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評級采取量化評分后排序的方式。
綜合評價評級分五個等級:AAAAA級、AAAA級、AAA級、AA級、A級。新設立不滿一年和達不到設立條件的不評級。
綜合評價評級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排序,分數相同時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評級確定。1-5名為AAAAA級,6-15名為AAAA級,16-30名為AAA級,31-45名為AA級,46名以后為A級。
第八條 資產評估機構在綜合評價評級期間內合并的,按合并后的資產評估機構參加綜合評價評級。
合并的資產評估機構應提交省財政廳備案公告、工商管理部門變更登記手續的證明、相關決議、協議等證明材料。
第九條 綜合評價評級信息在行業協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向社會公布評價評級結果。
第十條 本辦法由甘肅省資產評估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省評協2014年4月25日印發的《甘肅省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評級暫行辦法》同時廢止